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問題甲魚”咬傷的首先是政府形象
16日深夜11點,一位讀者致電熱線稱,一批“問題甲魚”從浙江運到了南京。記者暗訪后,把情況向幾個相關部門作了通報,不料先是得到了“等其他部門通知”的答復,后來又經協調稱,將在第二天進行抽檢。截至17日晚記者發稿時,這批“問題甲魚”已有大半流向市場。
據舉報人透露,這批“問題甲魚”源自浙江余杭,而余杭附近的一些甲魚塘最近幾周在鬧“瘟塘”,情況和禽畜養殖中遇到的雞瘟、豬瘟有些類似,養殖的甲魚腹部潰爛。為避免甲魚大量死亡,養殖戶使用了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漁藥。雖然這能治好甲魚的病,可這種甲魚身上存在藥物殘留,人食用后可能有隱患。顯然,對這樣的“問題甲魚”相關部門應該聞訊即動,及時進行堵截查封,絕對不能讓它流入到百姓的廚房,危害民眾的身體健康。但是我們遺憾地看到,面對食品安全隱患,相關政府部門卻不急不忙。
近年來各種食品的安全隱患是此起彼伏,一波接一波。“問題甲魚”只是冰山一角,但從中我們可窺一斑。由于監管的匱乏和拖沓等因素,問題食品的泛濫程度已經超乎了我們的想象。對此,找到問題食品的濫觴,從根源上消弭其痼疾是迫在眉睫。
俗話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只為牟私利而喪失公德心是一些不良商販的慣性思維,這也是一些問題食品的罪魁禍首。毋庸置疑,對這些窮盡心思、不擇手段的違法逐利行為,法律應該痛下殺手,狠下猛藥,堅決嚴懲,以儆效尤。最近四司法部門聯合下文表示嚴懲危害食品公共安全者,該判死刑的堅決判,就是想在源頭上遏制不法行為的最新舉措。
但毋庸諱言,問題食品如雨后春筍般地不斷冒出來,一些政府監管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最先發現問題食品的一般都不是質監部門,而是百姓舉報,或者通過媒體披露,或者是民眾以身體健康甚至生命為代價而暴露出來的。
不可否認,在現階段,指望食品市場完全消除利欲熏心的現象是不可能的,這就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的監管給民眾補上安全的網,如果監管缺位,把關不嚴,或者相互推諉“踢皮球”,導致市場混亂,給不良商販可乘之機,那這樣的失職瀆職比商人缺德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次檢查“問題甲魚”事件,因為執法需要工商、農委、食安委等部門聯合出動,記者采訪遭遇了“兜圈子”的尷尬。由此,這種市場監管體制弊端可窺一斑,在某些地方,問題食品的查驗,需要商務部門會同衛生、畜牧、環保等多個部門聯合執法,不僅協調難度大、成本高、效率低,而且容易產生互相推卸責任和通風報信現象。毋庸置疑,這些痼疾降低了政府監管的有效性。體制痼疾久治不愈說明一個地方政府的行政體制改革已不合格。
筆者認為,為民眾把好食品安全關,作為服務型的政府責無旁貸。做不到這一點,就該受到人大和公眾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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