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昨日,省海洋漁業局披露說,從今年8月起,我省將對以出口水產養殖品種和企業為主要對象,包括選擇鰻鱺、大黃魚和斑點叉尾 等七個出口養殖品種,在福州、寧德等四個設區市,開展“水產養殖用藥可追溯制度”的試點工作。
為穩步提高我省養殖水產品質量,增強國際競爭力,逐步實現對水產養殖過程中魚藥使用的全程管理,促進水產養殖業健康發展,應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和歐盟等國家對出口水產品可追溯制度的要求。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按照農業部有關部門的要求,省海洋漁業局擬于今年8月1日至2007年1月31日,以出口水產養殖品種和企業為主要對象,選擇鰻鱺、大黃魚和斑點叉尾 等七個出口養殖品種,在福州、寧德等四個設區市開展“水產養殖用藥可追溯制度”的試點工作。
采集: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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