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2010年,湖北省深入推進生態漁業建設,圓滿完成長江禁漁和小龍蝦禁捕工作,突破性開展增殖放流,實現了漁業互助保險開門紅,形成了漁業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相互促進、和諧發展的良好態勢。
一是落實禁漁管理制度。連續九年實現了禁漁期“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具、市場無江魚”管理目標。首次開展的小龍蝦禁捕工作穩步推進,各地強化監督檢查,做到令行禁止,使野生小龍蝦資源得以繁衍生息。
二是全方位開展增殖放流。全省共放流經濟魚類5.7億尾、增5%,放流中華鱘、胭脂魚等保護物種9萬尾,并在增殖放流效果評價、四大家魚標志放流、全人工中華鱘子二代放流、三峽兩壩間放流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形成了政府引導、部門實施、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是持續強化種質資源保護。新增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6個、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1個,使湖北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達到19個,其中國家級17個;全省人工養殖大鯢突破60萬尾,年苗種生產能力過10萬尾,大鯢產業走上保護與開發并重的發展之路;水產部門還參與了7個大型涉漁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生態補償機制初步建立。
四是著力推進漁業互助保險工作。建立了覆蓋全省的73個漁業互保機構,吸納參保漁民2萬余人,繳納保費超過300萬元。
五是認真貫徹落實燃油補貼政策。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活動,重新核定了漁船數據,及時發放燃油補貼,漁船管理和油補工作趨于規范。
六是多種形式開展漁業執法宣傳。組織開展了“生命長江”、“媒體看禁漁”、“中華鱘世博游”、漁業執法文明窗口創建、“五五”普法宣傳、送法送農資下鄉等活動,充分展示湖北漁業形象。這些措施為保護水產種質資源、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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