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近日,記者從市水產漁政局了解到,2月1日起,市天然水域進入了2011年春季禁漁期,從2月1日起至4月30日,處于長江流域的宜賓境內所有天然水域將禁漁3個月,以保護野生水生動物的繁衍。在宜賓境內的天然水域捕撈野生水生動物、銷售野生魚類的行為將受到漁政執法部門的嚴厲查處。
為了保護和恢復天然水域漁業資源,促進天然水域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漁業法和農業部的有關規定,市水務局、市公安局日前聯合發出了在長江流域宜賓境內實施春季禁漁通告。在禁漁期內,嚴禁各單位和個人在天然水域進行捕撈作業 (經農業部批準捕撈的除外)、游釣和放養水禽,禁止扎巢取卵、收購和銷售天然水域漁獲物。對違反規定的,漁政部門將依法從嚴懲處。
從2月1日起,市級和各區縣漁政執法人員已分赴其管轄區的天然水域、農貿市場、餐館飯店等場所大力宣傳禁漁工作的重要意義,并開展執法檢查。據悉,漁政部門還將牽頭,會同公安、工商、交通等職能部門,對水產品市場、餐館酒店、河鮮魚坊、賓館等涉魚場所和江河捕撈及游釣等一切違反禁漁期管理規定的活動,開展聯合大檢查行動。并將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和經銷電、毒、炸魚等有害工具的企業和商店,堅決取締有害漁具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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