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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珠江首次統一禁漁。4月1日至6月1日,我市境內的南盤江、獐子壩河、巴江、賈龍河、陽宗海等禁漁水域范圍內禁止所有捕撈行為。昨日,記者從昆明市漁業行政執法局獲悉,珠江流域禁漁不會影響我市水產品供應,禁漁期間,違規偷捕者不僅會被沒收非法所得、沒收漁具,還將面臨50元至5000元的奉。
據《昆明市2011年珠江禁漁實施方案》,禁漁期間在禁漁水域范圍內禁止所有捕撈行為。國家級水產原種場因采捕珠江天然水產苗種、有關科研單位進行珠江漁業資源調查研究確需捕撈的,須經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后報農業部審批。禁漁期間,昆明市相關縣(區)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禁漁管理機制。相關部門不僅要具體落實責任制,實行分段、分片包干管理,還要成立并派出督查小組,深入禁漁重點區域進行巡回檢查,了解禁漁制度的執行情況,現場指導、解決禁漁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昆明市農業局將會同省和相關縣(區)漁業部門組成禁漁工作督查組,開展督查和交叉檢查。
李副局長介紹,昆明水產品市場出售的魚主要來自魚塘、水庫等內場養殖。昆明境內珠江流域禁漁,不會影響到昆明水產品市場上魚的供應。他表示,禁漁期發現捕撈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關于珠江禁漁期行政處罰相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沒收捕撈者的非法所得、捕撈漁具,并處以50元至5000元奉。觸犯刑法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禁漁期間,發現違規捕撈者可撥打昆明市漁業行政執法局(0871)5710503;宜良縣漁政執法大隊(0871)7525131;石林縣農林局(0871)7799500;陽宗海風景名勝區農村工作局(0871)7517406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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