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為防止個別餐飲服務提供者擅自經營河豚魚,切實保障公眾飲食安全,石市食藥監局昨天下發通知,要求各餐飲單位禁止為顧客提供河豚魚。
據悉,石市食藥監局今后將加大對轄區內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經營河豚魚(或以其他替代名稱)的,將依法進行處罰。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食用河豚魚,因為河豚魚含河豚毒素,且其毒性強,普通方法難以使之被破壞,一旦中毒后又無特效藥,且食用后致人死亡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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