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漁民稱,海洋局應要求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盡快設立規模不低于30億元的賠償基金
自6月4日康菲溢油事件發生四個多月以來,國家海洋局對康菲公司提起的生態索賠至今沒有任何官方消息,中海油和康菲公司所稱要建立的溢油賠償基金也無任何進展,而受漏油事故影響損失慘重的養殖戶們更是求告無門。
日前,受渤海溢油事件影響的河北省樂亭縣馬頭營鎮撈魚尖村漁民安進龍等人對農業部和海洋局兩部委提起了行政復議。
養殖戶提起行政復議
據了解,河北省樂亭縣馬頭營鎮漁業養殖戶常年在海邊池塘養殖海參,養殖面積共計4000多畝,還利用育苗室孵化海參苗。從2011年6月開始,樂亭縣沿海養殖貝類、海參、蝦、魚大量死亡,7月至8月間尤為嚴重。其養殖的海參,死亡率更是達到了60%左右,養殖戶也因此遭受了上億元的經濟損失。
此前,安進龍等漁民曾請求農業部依法調查處理樂亭縣養殖海參受溢油事件污染的情況,但未收到農業部答復。漁民認為,農業部的行為構成了行政不作為。
在對農業部的《行政復議書》中,漁民請求農業部依照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程序,組織進一步的調查論證,對申請人海參養殖場所處濱海、近海養殖區是否遭受蓬萊19-3油田原油污染,對養殖海參的死亡原因作出正確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根據環保專家董良杰、趙章元等人分析,本次事故溢油量被人為隱瞞,實際溢油達到7000余噸甚至更多。而石油在水體中以懸浮油、分散油、乳化油、溶解油、附著油五種形式存在,作為重質原油污染和使用消油劑的結果,漂浮海面、易于目擊的油膜油塊只是冰山之一角。
漁民認為,農業部應協調有相應資質且收費合理的漁業污染事故調查鑒定機構,為申請人向溢油事故責任者索賠,出具因果關系鑒定與污染損失評估報告,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要求盡快設立
30億元賠償基金
在對國家海洋局的《行政復議書》中,漁民求采取彌補措施,對樂亭一帶海域全面開展溢油環境影響調查監測評價,認真履行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法定職責。
安進龍認為,國家海洋局應糾正“零星油污顆粒影響渤海西岸”的不實說法,對申請人海參養殖場所處濱海、近海養殖區是否遭受蓬萊19-3油田原油污染作出正確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應組織進一步的調查論證,認真分析蓬萊19-3油田溢油和消油劑的入海數量、毒理特性、輸移路徑和擴散模式,重視溢油數值模擬和綜合監測分析,正確評價該溢油事故對河北樂亭一帶海域生態環境的影響和損害,并形成書面報告、公之于眾。
康菲公司9月7日曾發布消息稱,公司將就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設立渤海灣基金。而隨后中海油也稱愿與康菲公司一起盡快研究建立海洋環境生態基金。
但雙方沒有透露建立海洋環境生態基金設立的時間、數額及其他任何細節。
因此當時就有專家表示,這是中海油和康菲公司為了緩解矛盾,應對目前局勢不得不做的權宜之計。
漁民表示,國家海洋局應通過約談、函告、國務院領導介入等形式對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實施行政指導,要求其在一個月內依照《信托法》完成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賠償基金的設立和注資,確定基金管理人,公布賠付規則,資金規模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并與擬議的海洋生態環境公益基金和資助民間組織的海洋環境保護公益項目相銜接。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專業委員會委員夏軍律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對兩部委提起行政復議后,兩部委必須受理,如果不受理的話,可以起訴它們行政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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