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5日,在
福建龍海市工商局12315投訴臺依法調解下,浮宮鎮水產養殖戶黃先生等8名蝦農終于獲得了飼料經銷商1.98萬元經濟賠償。
上月20日,黃先生等8名蝦農一起向卓某經營的飼料店購買120包蝦飼料,總價款1.32萬元。次日,蝦農們拆開飼料包,發現蝦飼料已結塊發霉變質。蝦農們找到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卓某百般推諉,交涉未果,黃先生只好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
龍海市工商局接訴后,立即組織力量展開調查。經核實,卓某銷售給蝦農的蝦飼料雖然生產日期為6月10日,但的確存在結塊發霉情況。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7月5日,工商人員組織經營者與蝦農進行調解,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卓某一次性賠償8名蝦農各項經濟損失共1.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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