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歐洲自由貿易協定》監管署(EFTA Surveillance Agency)裁定,挪威對漁業養殖產業所有權的限制損害企業自由,違反了歐洲經濟區的相關規定。挪威法律規定,任何單一企業的三文魚產量不能超過全國總產量的25%;為獲得控股權而進行的企業并購,如該企業超過三文魚生產許可總量15%,必須經挪威漁業與沿海事務部的批準。日前,挪威最大的三文魚生產商上市公司Marine Harvest對挪威的法律提出質疑,認為這些規定限制了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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