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第一財經日報:是什么原因導致我國漁業資源衰退?
仲霞銘:長期對資源的高強度利用,是導致漁業資源衰退的根本原因。當然,還有海洋環境污染、氣候變化引起的波動等原因,但這些與高強度捕撈相比,應該均可視為次要因素。
日報:目前我國漁業資源衰退到了何種程度?
仲霞銘:目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狀況,整體令人悲觀。許多經典的傳統漁場已難以形成魚汛,資源形勢確實到了非常嚴峻的程度。隨之伴隨而來的是海洋生態系統動蕩明顯加劇,資源衰退危機演化成生態危機的可能性在增加。
自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以來的近30年間,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總體呈衰退走勢,傳統經濟品種(指經濟價值較高的大型種類)的衰退速度快于非經濟品種,具體表現為資源數量上的銳減和結構組成上的小型化。
日報:我國對漁船管理有明確要求,但為何漁民還是反映漁船多、捕撈強度大?
仲霞銘:我國在實施漁業捕撈許可制度的同時,曾于“八五”期間實行了捕撈強度控制指標制度,“九五”期間實行了捕撈漁船和功率“雙指標”控制制度。
自1990年至2002年的十余年間,雖然大幅度降低了漁船的盲目增長速度,但漁船實際功率并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過于龐大的捕撈強度,大大超過漁業資源的可捕總量,嚴重影響海洋漁業和沿海漁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日報:有辦法規范捕撈漁具層面的管理嗎?
仲霞銘:目前我國漁業主管部門正在積極推進捕撈漁具準入制度,這是規范捕撈漁具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但絕非包治百病的萬能處方。
準入制度主要依據漁具本身技術屬性確定是否允許使用,如我國《漁業法》第三十條明確“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則具有“炸、毒、電”技術屬性的漁具就不能被準入。
但關鍵是,大量的工作是對準入漁具的許可管理,這是重點也是難點。“準入”和“許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基于漁具本身屬性,后者則為管理層面事宜。如處理燈光誘捕殺傷幼魚問題,在現行的漁業法律體系框架下,難以套用準入制度,必須用許可管理解決。
日報:如何解決東海漁業資源衰竭問題?
仲霞銘:相關主管部門首先要正視現實,全面客觀理性分析原因,找出主要矛盾,找準切入點,然后做出果斷決策。
目前,以投入環節的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實在太難了,變數多、漏洞多。相關管理部門,應汲取當今國際“捕撈配額制度”先進管理理念,積極探索投入環節的管理,與產生環節的管理相結合的新模式。科學客觀評估柴油補貼政策,對漁業資源的利與弊。謀劃用柴油補貼資金,向構建漁區新型社保體系方面轉換。在此基礎上,加大對非法捕撈的打擊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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