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產飼料行業,生產企業往往會給予經銷商一定額度的資金支持,本來是約定俗成的“行規”,但是在江門某飼料廠總經理唐明(化名)卻被“行規”所傷,十分難過和無奈。
事情源自該企業在中山東鳳鎮一個經銷商,雙方從去年清明節期間開始合作,目前此經銷商欠企業蝦料款40多萬元,已消失無蹤。據唐明反映,從去年年底開始,對方就以種種借口拖延貨款,過了幾個月后,撥打電話過去雖然能接通,但是再也無人接聽。
據了解,該經銷商名叫羅某,是中山東鳳本地一個50多歲的女性。在去年3月時,她主動打電話上門,提出想合作銷售蝦料。經過幾次商談后,雙方簽了協議。唐明還記得清楚:“羅某把我們帶到一棟別墅里,說是她家,我們看了就覺得她有資金實力。”唐明現在還懊悔不已,當時沒有詳查對方的財產情況,為日后埋下了隱患。
“根據約定,每批蝦料先預付60%貨款,剩下的年底結清。”唐明說,他經過調查發現,羅某最初以常規價格購銷了10多噸蝦料后,即改為以低于市場常規的價格銷售,生意開始旺盛,提貨量也越來越多,到去年年底羅某的欠款已達40多萬元,緊接著就出現了上述“從推諉到消失”的一幕。
今年清明節過后,唐明到中山找了好幾個羅某的客戶,他們都稱已還清飼料款。“她以前搞鋼材生意欠了別人60多萬,抵賴不還。”唐明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判決書,2011年羅研羅某被判應歸還他人欠款共62萬元,但一直未能執行。“那個原告一直在找羅某要錢,后來在她家里發現飼料袋,于是和我們聯系上了。”
唐明還了解到,在去年簽協議時,羅某已經離婚,別墅判給男方,早已和她無關。而在雙方簽對賬單時,羅某還拉上自己20多歲的兒子,聲稱“我年紀大了,將來生意要讓兒子接手”,迷惑性很強。“最初簽協議時,她丈夫、兒子也在場,看來他們一家都是騙子。”唐明說。
唐明堅信,羅某雖然躲了起來,但還在繼續行騙。他透露,就在兩個月前,羅某聯系佛山某飼料廠,又提出想經銷蝦料,該廠銷售主管是唐明朋友,經過兩人溝通之后,“果斷拒絕了她”。
有飼料業人士指出,出于種種考慮,在合作前,企業通常會對經銷商經濟情況“摸底”,但現階段,企業對經銷商的支持還必不可少,人情和信譽交易普遍存在,對各種不誠信甚至欺詐行為,需要共同提高警惕。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飼料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