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藥物選用原則
1、對癥選藥。河蟹疾病主要有微生物疾病、寄生蟲疾病。防治不同疾病使用的藥物基本不同。如果選錯了藥物,不但浪費財力和人力,延誤疾病治療時機,有時還會使病情進一步惡化,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2、選用高效速效藥物。治療某一種疾病往往有幾種基于幾十種藥物可供選擇。但各種不同藥物,甚至同一種藥物的不同劑型在療效上會有較大差異,如養蟹中使用顆粒狀增養劑比粉狀增養劑效果好。
3、交叉使用藥物。長期使用同一種藥物,容易使病原體對該藥產生抗藥性,致使原來有效藥物變成低效或無效。如阿維菌素殺纖毛蟲使用量在逐漸增加,為避免產生這種情況,應交叉用藥。
4、選用兩種藥物混用時,務必注意是否產生“拮抗”或“協同”。“協同”是指混用后能提高主藥的藥效。如大黃和氨水合用,藥效可增數倍。使用殺纖毛蟲藥物后一天再用一次消毒劑可顯著提高療效。“拮抗”是指混用后降低主藥的藥效。如清塘混用漂白粉和生石灰。生石灰清塘時池水可達11以上,而漂白粉在如此高堿性環境中殺菌力幾乎為零。
5、選購藥物時一定要注意產品的質量。正宗水產藥物產品包裝上應該標明:商標(注冊R)、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選購時真正了解各種產品的質量,在實際操作中并不容易,養殖戶應該選擇GMP通過企業,信譽好的藥廠的產品,質量比較可靠。
二、用藥量和用藥時間
即使正確選用了治療某種疾病的藥物,也不一定能把病治好。還應正確掌握使用藥物的知識,才能確保療效。正確足量用藥以及一療程的用藥天數,是能否治愈疾病的關鍵。養殖戶應根據病情、池塘情況結合產品說明書的用量以及一療程用藥的天數作為參考,才能獲得比較理想的治療效果。
1、 如何確定藥量
(1)、根據病情輕重程度。治療病情比較嚴重的水產動物疾病時,內服藥量和用量可適當增加,外用藥物不一定要增加用藥量,但一個療程的用藥次數可增加1~2次。
(2)、根據不同的環境因素。確定外用藥物的用藥量必須要考慮到水溫、PH值和有機物等環境因素對藥效的影響。一般溫度每升高10度,藥物的毒性就要增加2~3倍。高溫季節用藥殺河蟹纖毛蟲,養殖戶要特別當心,池水的PH值對絕大多數藥物的藥效都有影響。如氯制劑在堿性水中藥效減弱,大多數藥物如氯制劑、硫酸銅、高錳酸鉀等都會與池水的有機物發生反應,從而降低藥效,因此,一般池水肥度大有機物多就應適當增加用藥量,除上述影響外,池水中氨氮、亞硝酸鹽、硫化氫、亞鐵離子等也會影響藥效。
2、如何確定一個療程的用藥天數
(1)、內服藥。內服藥用藥天數應根據病情控制的實際情況而定。一般用藥數天后病情得到控制,也就是死亡數量有明顯減少后,再繼續使用2~3天為宜。對于重病需連續使用2~3療程,一個療程的用藥天數為7~10天,兩個療程之間需停藥2~3天。
(2)外用藥物。一般外用藥物的一個療程為1~2次,病情較重者可連用2次。兩次用藥間隔時間應根據不同治療對象或藥物來定。如治療細菌性疾病使用消毒劑,一般連續使用2次,或間隔一天使用2次。
三、使用藥物應注意的事項
1、內服藥使用應注意事項
(1)、確定內服藥物總量時,首先要估算出河蟹總重量。估算時應考慮放養量、個體大小、吃食情況等幾個參數,其次還應考慮同池野雜魚會吃部分藥餌。
(2)、選擇適口性好的餌料制成藥餌。根據河蟹的食性可將藥餌粘連到新鮮的野雜魚上或溶入配合飼料中。
(3)、有些不耐高溫的藥物如抗生素、維生素等,不能直接用飼料機加工。
2、外用藥物全池潑灑時應注意事項
(1)、丈量面積、測量水深及藥物稱重一定要準確。
(2)、藥物必須充分溶解,再加入適量的水稀釋后均勻潑灑于池塘,深水區多施,淺水區少施。
(3)、根據季節、天氣等情況決定用藥時間。夏季高溫季節,應在上升9點前或傍晚施藥,雷雨、低氣壓和清晨低氧時不能用藥。春秋季節,應在晴天上升11點或下午2點施藥。雨天停止用藥,陰天用藥效果較差,也不宜施藥。早春、晚秋季節,可在晴天中午施藥。
(4)、有些藥物會殺死浮注游生物,引起水質惡化導致池水嚴重缺氧。如硫酸銅等這類藥物使用后一定要適時增氧,以避免河蟹因缺氧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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