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海南東寨港自然保護區內的蝦塘將全部被清理,海口市將安排55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退塘還林。記者今天從海口市林業局了解到,此次退塘還林工作將實施分類補償方法和標準,補償標準最高的為每畝2.4萬元。
記者從海口市林業局了解到,《東寨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綜合治理退塘還林工作實施方案》已于12月18日獲批準。根據《方案》,海口市決定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間實施并完成退塘還林工作,將東寨港保護區內被毀壞的紅樹林恢復起來。根據調查摸底,需要退塘還林的面積約為2439.5畝。
據海口市林業局負責人介紹,《方案》將養殖塘具體分類為:高位塘和低位塘、本地戶和外地戶、正在養殖狀態和非養殖狀態,并根據分類予以不同的補償標準。其中,本地戶的高位池的補償標準最高為2.4萬元每畝。
《方案》指出,本地戶是指塘主的戶口為三江鎮、演豐鎮和三江農場的個人及法人代表的戶口是該“兩鎮一農場”的企業或者該類養殖塘屬“本地戶”所修建,自營或租賃給其他人經營的。而外來戶是指“本地戶”之外的個人或企業向當地集體或個人租賃土地,自行挖塘并經營的個人或企業。
此外,《方案》特別強調,截至2014年1月20日,塘主未與退塘工作部門簽訂《同意退塘協議書》的,不給予任何補償并將強制拆除違建的養殖塘。
具體補償標準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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