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唐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立刻還錢,雖然贏了官司,但蔡某卻玩起了失蹤。
自2007年7月始,唐某依約陸續為養豬場老板蔡某提供青糠飼料,但蔡某一直未付款。后經雙方結算,蔡某于2010年向唐某出具一張7萬元欠條。后唐某多次索要該飼料款,但蔡某要么不接電話,要么就用“再等等”之類的話來搪塞。唐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立刻還錢,雖然贏了官司,但蔡某卻玩起了失蹤。
不得已,唐某申請強制執行,該案于今年1月9日進入執行程序。但是當法官來到養豬場的時候,卻發現養豬場的主人不是蔡某,而變成了姚某。姚某向法官提交了一份與蔡某訂立的抵債協議和數張借條,協議載明姚某招聘蔡某夫婦為養豬場工人,以勞務抵債的形式償還借款。
聽聞此言,執行法官對其協議的真實性產生了懷疑,“上班時間,老板在場里干活,工人卻不見人影,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是怎么回事……說實話吧!”姚某只好道出了實情。原來姚某是養豬場的工人,和蔡某是親家,面對蔡某的請求,不好駁了臉面,就答應與其互換身份幫助其轉移財產。
被執行的財產找到了,但是養豬場里的400多頭生豬系活物,到了年底,存在著被執行人將生豬出賣的可能性。執行法官當即作出“禁止令”,張貼有關地方告知社會,禁止被執行人將生豬處分并責令其保管,如有折損必須向法院報告。
昨日經過協商,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唐某拿到了由蔡某一次性支付的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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