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藥監管局近日公布的今年一季度水產及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結果,讓12年前被禁的“孔雀石綠”重回人們的視線。 160批次相關產品經檢驗,有9批次檢出了孔雀石綠。在農業部2002年4月公布的《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中,該物質赫然在列。
孔雀石綠,是一種三苯甲烷類物質,可用作羊毛、絲綢、皮革、紙張等的染料,也可用作生物染色劑,把細胞組織染成藍綠色,方便在顯微鏡下研究。其實孔雀石綠更為人所熟知的用途,是在2002年之前作為淡水水產的抗菌劑和殺蟲劑,被用于對付魚類或魚卵的寄生蟲、真菌或細菌感染。
需要強調的是,雖然曾被作為治療魚病的“藥物”,但絕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它出現在食品中是可以接受的。研究發現,孔雀石綠進入水生動物體內后,會快速代謝成脂溶性的無色孔雀石綠,兩者毒性較高且殘留時間長,對水生動物都具有潛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因此無論是我國,還是美國、歐盟、日本都對孔雀石綠作為獸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下了禁令,對于進口水產品中孔雀石綠殘留量的把控則更為嚴格。
然而遺憾的還是,上海這次檢出有孔雀石綠殘留的水產品,不少來自大型超市和水產品流通市場,如麥德龍金山商場、農工商超市第49分店、大潤發松江店、家樂福曲陽店、大沽菜市場和銅川路水產市場,品種涉及鯽魚、昂刺魚、鳊魚、黑魚、鱖魚等。去年9-10月,本市針對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也曾發現一些水產品中殘留有孔雀石綠的情況。
平心而論,筆者采訪過監管部門和一些主營水產的批發市場,監管部門去年僅在水產品一類食品上就監測了1645件產品、10391項次,監測產品數量僅次于肉及肉制品,監測頻率也高于全國水平;批發市場方面,但凡上規模的都配有檢驗室,對于重點產品的孔雀石綠殘留基本做到批批檢。即使這樣,仍有漏網之魚,可以想見防控孔雀石綠形勢的緊迫。此前曾有多家媒體報道過水產養殖和運輸業孔雀石綠屢禁不止的現象,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孔雀石綠目前尚沒有廉價又高效的替代品,養殖業和運輸業從業者都想用藥盡可能減少死魚量,謀求最大收益,如果沒有更為嚴格的監管和處罰,不從孔雀石綠的生產環節就開始封殺,孔雀石綠禁令恐怕還將遭遇執行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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