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為牟利竟偷賣國家明令禁止加工、銷售的割香螺。近日,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檢察院對鐘娟芬、何國海、潘錢康等8人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割香螺,學名織紋螺,又稱海獅螺、小黃螺,是江浙沿海一帶常見的小海鮮。其自身無毒,但因屬肉食性螺,在食用了有毒藻類或動物腐尸后,毒素會在其體內不斷累積。據寧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專家介紹,織紋螺的毒素被稱為貝類神經麻痹毒素。人食用后,潛伏期為5分鐘至4小時不等,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病死率非常高,且尚無特效解毒藥物。我國衛生部早在2007年就明令禁止任何采購、加工和銷售割香螺的行為。
經查,何國海從2010年起開始經營割香螺。為避開衛生監管部門的檢查,他專門在商務酒店租了一個門面,只做回頭客的外賣生意,一般都通過網絡找人送貨,人員不固定,營業時間也只放在每年的4月至11月間。
鐘娟芬是何國海的“上家”之一,在菜場做貝殼生意已20多年,2008年起開始賣割香螺。鐘娟芬所在的菜場明令禁止銷售割香螺,菜場管理人員也經常進行相關教育,但鐘娟芬為賺錢仍鋌而走險。今年4月,鐘娟芬共賣給何國海割香螺100余斤。案發后,偵查人員在她家中當場查獲4袋尚未賣出的割香螺,重達47.75公斤。
潘錢康在市場里做水產生意,是何國海的另一個“上家”。據潘錢康供稱,4年來,他共賣給何國海2000余斤割香螺。
此外,另有寧波市兩家酒店的負責人、經理等5人一同被抓獲。到案后,8名嫌疑人對全部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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