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49歲的浙江湖州人沈末林是青蝦養殖戶。去年,他在金壇市金城鎮后陽村委東大亭承包了47畝水面,指望通過一年的辛勤付出能有不錯的回報。眼看快要豐收,去年12月17日,一個剛注新水的青蝦塘出現異常:成品青蝦大量死亡。就在沈末林采取補救措施時,當地村民卻告訴他,作為水源的灌溉溝渠不久前曾遭受中鹽金壇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的鹽鹵水污染。沈末林遂認定青蝦是被鹽鹵毒死的,要求賠償,而鹽礦方面則要求其出示直接證據,雙方為此僵持不下。
24畝青蝦離奇死亡 今年1月14日上午,記者趕到金壇采訪。
沈末林的蝦塘位于金城鎮后陽村委東大亭12組,47畝水面分布在村西,出事的青蝦塘有24畝大小,緊鄰該村一條水泥灌溉渠,蝦塘平時的用水都取自這條溝渠,之前從未發生過青蝦大規模死亡事件。沈末林的妻子告訴記者,2014年夏天,他們投放青蝦苗,“每畝投30斤,每斤蝦苗30元。”此后,兩人每天都要喂食,輪流值夜班巡塘,以防蝦塘溶氧量過低,雖然日子辛苦,但5個多月過去了,剛開始一斤3000多只的蝦苗也逐漸長成一斤150只左右的青蝦,豐收的希望就在眼前。
去年12月16日下午,沈末林給24畝青蝦塘“打水”(注水),水來自灌溉渠,打水持續了10個小時,“灌溉渠里的水其實就是雨水,一直很干凈。”第二天一早,沈末林的妻子發現情況不對:蝦塘里一堆堆青蝦聚集在水草上死亡,兩人懷疑被人投毒,趕緊增氧、解毒,同時報警。民警到場后做了記錄,沈末林又打通金壇市農林局水產站王桂民站長的電話,王站長很快趕到現場,他也懷疑是被人投毒,讓沈末林趕快換水、解毒。于是,沈末林又從灌溉渠打了七八個小時的水,但青蝦反而死得更多。就在他打水自救時,一位村民善意提醒他,灌溉渠里有鹽礦的鹽鹵水,不能用。“村民說灌溉渠里的螺螄、螞蝗、小魚前一陣都死光了,這個水有毒,不能用!”沈末林說。
灌溉渠氯化物超標 至此,沈末林才得知,去年11月中下旬,鹽礦一根管道里曾排出過鹽鹵水,部分進入灌溉渠。聯想到自己打水后青蝦大量死亡的情況,他認定,24畝青蝦塘被鹽鹵水污染。去年12月18日,沈末林向鹽礦反映,鹽礦當天就派人來取了水樣,但化驗結果顯示:灌溉渠水樣和青蝦塘水樣的Cl(氯)含量均低于技術標準250mg/L。沈末林夫婦不信,于次日向金壇市環保局反映,去年12月23日,金壇市環境監測站的檢測結果出爐,溝渠水樣的氯化物含量為423mg/L,蝦塘的氯化物含量為88mg/L,其中溝渠水樣的氯化物含量高于標準值250mg/L。
拿到報告,沈末林更堅信自己的看法。去年12月25日,水產、漁政、鎮、村領導和鹽礦管道辦負責人一起來到蝦塘看現場,并讓沈末林出具一份成本清單給村委。本以為事情會迎刃而解,沒想到又起波瀾。今年1月9日,金壇水產站和金城鎮相關負責人召集鹽礦和沈末林第一次調解,會上,他主動把12.7萬元成本降到10萬元,但鹽礦工作人員孔某卻堅稱青蝦死亡與鹽礦無關,“他的意思是最好拿出青蝦的尸檢報告,如果證明是被鹽鹵毒死的,鹽礦全賠,否則只能適當補償兩三萬元。”因分歧過大,調解未成功。1月13日,雙方再次協商無果。
鹽礦稱無直接證據 當日下午,記者聯系上鹽礦管道辦工作人員孔某。他解釋說,2014年11月13日,鹽礦配合市政道路施工進行管道移位,發生了少許泄漏,少量鹽鹵淌入灌溉渠。11月15日,在后陽村委干部的見證下,鹽礦抽走溝渠的鹽鹵,并用大量清水沖洗。11月18日,鹽礦又請當地村民曹某某跟與灌溉渠有關的水產養殖戶們口頭打招呼,“不要用溝渠水,如果要用,提前告知鹽礦。”孔某稱,當時每個人都通知到的。但沈末林稱,從未接到任何人通知。
孔某說,青蝦死亡后,鹽礦第一時間取水化驗,“我們檢測出來都達標,環保局檢測出來蝦塘水也達標的。”對于沈末林提出的溝渠水超標,他認為:溝渠是公用設施,不是蝦塘的專用水源,再說,蝦塘水是達標的,沈末林也拿不出青蝦死因報告,鹽鹵致死青蝦缺乏直接證據。對此,沈末林稱,由于未保留死蝦樣本,“尸檢”已不可能。
發稿前,中鹽金壇鹽化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表態,在無法確定沈末林蝦塘內部分青蝦死亡的真實原因情況下,公司不能對其提出的全部責任進行賠償。但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公司愿意就此事會同當地村委及相關部門進行認真協商,并對鹽鹵水泄漏可能對青蝦死亡造成的影響進行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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