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為調節石斑魚生餌供應貨源,以及降低養殖成本,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所訂定的石斑魚用餌料進口應行遵守事項業經公告后實施。
“漁業署”表示,針對石斑養殖用生餌關稅由之前的百分之十二至五十調降為百分之六,并委託中華民國全國漁會受理具進口商資格之漁民團體申辦核發進口同意文件
“漁業署”表示,為復育沿近海鯖參魚資源,自本年起每年六月實施鯖漁業禁漁期,為免因此影響島內石斑魚產業投喂餌料的需求,于鯖漁業禁漁期前即啟動進口石斑魚用餌料之降稅機制。
該“署”并積極輔導具有進口商資格的南部永安、彌陀、林邊等三個區漁會,以及臺南市養殖漁業發展協四個單位協助養殖漁民申辦。
“漁業署”表示,彌陀區漁會已于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經臺灣漁會審核文件符合規定,立即核發首張進口石斑魚用餌料降稅同意文件。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符合石斑魚用餌料進口應行遵守事項規定養殖業者,得按季檢附規定文件向上開四個核淮之團體登記進口餌料需求,經漁會審查核發同意文件,即得以百分之六的稅率進口石斑魚用餌料,以調節餌料供應貨源并降低養殖成。
基漁則強調,新規定將有助于基隆地區漁市價的穩定及海產餐廳的石斑魚價格穩定機制,對于消費者可進一步獲得合理的購買價位。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