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街農貿市場兩個水產老板昨對簿公堂
小周31歲,在文二街農貿市場經營水產攤位近十年,主賣河蚌、螺螄、生魚等水產品;老莫47歲,七八年前進入市場,租了幾個攤子,也做起水產生意。
兩人攤位相鄰,小周承租30號攤位,老莫承租32號和35號攤位,當中的31號攤位平均劃兩半(標號31-1、31-2),雙方一人一半。
因為存在競爭關系,平日里小吵小鬧總是有的。但去年2月,小周老婆跟老莫夫婦爆發了一次“重大沖突”,雙方從動口發展到動手,爭執中,小周老婆還受了傷。
事后,西溪派出所和市場管理方給他們調解,其間,小周提出三點要求:老莫不得在相鄰攤位經營同類產品;相鄰攤位不得交由老莫妻子管理;如違反上述任一約定,老莫需無條件離開文二街農貿市場,攤位由小周優先承租。
當時,老莫答應了,他、小周和市場經理一起在書面協議上簽了字。近日,小周卻一紙訴狀將老莫告上法庭,認為他違反約定,要求法院判令他履行協議,無條件搬離市場。
昨天上午9點,西湖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合同糾紛案。
小周留板寸頭,穿黑色印花T恤,脖子上戴著一根金項鏈;老莫身材精瘦、頭發稀疏,穿暗色格紋上衣,面無表情。兩人都請了代理律師。
原告律師說,協議是去年11月25日簽訂的,但老莫夫婦根本不遵守約定,不但繼續使用相鄰的31-2和32號攤位,還和往常一樣,把老婆安排在這兩個攤位上。小周跟市場管理人聯系后,市場多次對老莫口頭警告,甚至發通知函要求他停止違約行為,但他置之不理,依舊我行我素。
小周一方提供了老莫夫婦在31-2、32號攤位做生意的照片和監控視頻作為證據。
不過,老莫和辯護律師堅決否認,稱31-2號攤位一直空著沒有使用,而32號攤位在他們看來不屬于“相鄰攤位”,自然也不受協議條款限制。
“我簽這個協議主要是為了避免糾紛,事情要說起來,也不是我一個人的錯!崩夏f,去年2月25日,自己老婆和小周老婆因為生意上的事吵了起來,當時,小周老婆把一整臉盆的螺螄潑到他老婆身上,他老婆才動手,把河蚌、魚片等往對方那邊扔。
兩個女人都不肯示弱,你一把螺螄過去,我一個魚塊過來。老莫怕老婆吃虧,也加入到混戰中,朝小周老婆扔了好幾個河蚌。
其中一個河蚌正好打在小周老婆左眼下方,蚌殼邊緣鋒利,當場就劃出一道長約5厘米的口子,血立馬流了出來。老莫夫婦也被嚇住了,攤子都沒來得及理,趕緊逃走。
小周回來,看見老婆受傷,氣得不行,打電話報了警。經司法鑒定,她的傷勢已構成輕傷二級。
庭上,小周氣呼呼地翻出一張老婆近期拍的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她眼下疤痕印跡十分明顯。
“都說臉是女人最大的財富,我老婆這道疤留了那么久,消不消得掉還是個問題!”小周說,剛開始他們是提出要30萬賠償的,但老莫嫌太多,不肯拿,后來派出
所和市場一直幫忙調解,他才同意在價格上讓步,前提條件就是協議上寫明的那三點,“要不是他簽了協議,別說10萬,就是100萬我都不會同意調解!”
小周說,自己和老婆每年收入毛估估也有幾十萬,根本不在乎拿這點賠償款,說到底,為的是爭一口氣。
老莫的辯護律師反駁說,協議是小周單方擬出來的霸王條款,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無理糾纏,老莫只能違心地在上面簽了名。而且,老莫主動放棄31-2號攤位的生意,經濟上也有上萬元的損失,已經在道義上盡了最大努力。
法官問雙方愿不愿意接受調解,小周態度堅決、語氣果斷,表示不愿意。他說,老莫不講誠信,一直在說謊話。
由于還需補充證據、調查事實,法官宣布暫時休庭。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