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外公布了水產品以及食品生產企業抽檢結果,幾種魚都被檢出孔雀石綠。
近日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市公安、海洋與漁業等部門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聯合檢查,對1個水產品批發市場、1家超市和8家農貿市場中35個檔口等經營單位銷售的水產品,進行抽樣。此次專項抽檢共抽樣4 1批次,其中合格36批次 ,不合格5批次,其中不合格項目為:隱性孔雀石綠、呋喃唑酮、呋喃西林。
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惠州市供銷華隆平價農貿市場A - 034的生魚、惠陽區橋頭市場25號檔口的黃角魚檢出隱性孔雀石綠;仲愷陳江金茂市場20號檔口的生魚檢出呋喃唑酮;龍門縣供銷市場(朱日平)的黃角魚檢出隱性孔雀石綠和呋喃唑酮;博羅縣羅陽鎮中心市場32號檔口的多寶魚檢出呋喃唑酮、呋喃西林。
對于抽檢不合格的,惠州市食藥監部門表示,已要求相關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采取責令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等安全風險控制措施,及時對不合格水產品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將線索移送轄區公安部門開展偵查,目前,有關案件情況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記者查詢相關食品安全法規,由于孔雀石綠具有潛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的作用,我國在2002年前就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禁止用于食品動物。
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抽檢出的呋喃唑酮,是一種硝基呋喃類藥物,為殺菌劑,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細菌性痢疾,腸炎、霍亂。由于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有致胎兒畸形、誘發癌癥,具有相當大的毒 性 ,原 國 家 衛 生部已于2010年3月22日將其列入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
惠州市食藥監局稽查分局負責人鐘喜源表示,對于有進貨具體渠道的攤檔,食藥監部門會按照相關進貨聯系方式進一步追查,但是一些攤檔是向流動商販采購的魚類,這也導致難以追查源頭。“有源頭可查,一些進貨是從廣州深圳進貨的,我們會要求當地食藥監部門介入進行調查。對于貨源沒有票據的,我們會對商家進行警告,再次發現這種情況就會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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