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進一步引導龜鱉養殖業轉型升級,湖州市全面啟動溫室龜鱉養殖清零專項行動,主要包括全面拆除商品溫室龜鱉養殖大棚,禁止溫室龜鱉養殖新增長,推廣龜鱉生態化養殖模式。
去年以來,湖州市按照“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四邊三化”工作要求,堅持“縣區領導、鄉鎮實施、部門聯動”的工作原則,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措施,全面推進溫室龜鱉棚拆除工作。今年初,全市各縣區已對轄區內溫室龜鱉養殖場開展了新一輪調查核實,到今年底全市計劃共拆除溫室商品龜鱉養殖大棚148.79萬平方米。其中,南潯區拆除面積不低于70萬平方米,其余縣區實現溫室商品龜鱉養殖大棚清零目標。
在集中力量拆除溫室龜鱉養殖大棚的同時,湖州市將杜絕新的溫室龜鱉大棚建設,確保零增長。各縣區與相關部門將加大政策幫扶和轉產引導力度,復墾后有條件開展土地規模流轉的,由所在行政村幫助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導有條件的養殖戶轉移就業。同時,堅持嚴管、嚴整、嚴治的高壓態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禁養區限養區規定。加大巡查力度,通過群眾舉報等方式,堅決制止違法新建。
與此同時,湖州市將加快推進龜鱉養殖方式轉變,按照環境承載量有序發展生態循環養殖業。依據“生態化、標準化”的理念,采用“溫室育種+外塘仿生態”兩段式或全程外塘生態龜鱉養殖模式,引導推進養殖方式轉型升級。嚴禁溫室育種大棚養殖廢水直排,根據地域條件分階段采取生態植物凈化或納管集中等方法處理廢水,排放必須達到減排標準。大力培育標準化龜鱉養殖示范場、生態化養殖示范鄉(鎮),充分發揮經營主體示范帶動作用,推動產業生態化、標準化建設,計劃創建7個生態化龜鱉養殖示范鄉(鎮)和14家標準化龜鱉養殖示范場,促進全市龜鱉養殖業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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