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生意困難,還不起債務。”面對周某欠債500萬不還的行為,合浦法院搜查,扣車等措施積極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促使被執行人認真履行義務。
周某是一名個體經銷商,與某飼料公司簽訂飼料經銷合同,約定周某向飼料公司購買飼料,所欠的每批貨款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無論何種原因,所有貨款必須在2014年12月30日前付清。在向飼料公司賒購了價值500萬飼料后,周某一直以飼料有問題、自己經濟困難等各種理由拒絕支付貨款。飼料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周某支付飼料公司貨款及違約金。判決生效后,周某還是拒不履行支付義務。飼料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法官幾次聯系周某要求其還款,但周某仍是以生意虧損、經濟困難等理由就是不履行。執行法官經調查,周某名下有兩臺小型汽車,為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決定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5月6日上午一大早,法院執行人員驅車前往90公里外的被執行人周某家中。當執行人員到達周某住處時,周某不在家,只找到周某妻子。
“我不知道他去哪了,要找你們自己找。”周某妻子竟“裝糊涂”稱不知道丈夫去向。
“如果你丈夫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將把他列入失信人名單,對其拘留甚至追究拒執罪的刑事責任。”執行人員一面做周某妻子的思想工作,一面向周圍鄰居打聽周某去向,并聯系周某讓其盡快回來面對債務。
半個鐘后,周某回到家中,“我真的沒錢,還不起債務。”
法院執行人員當即出示搜查令,依法對周某的住處進行搜查,當場搜得現金2萬元。看到周某門前的兩輛車,法官決定一并查扣周某名下的奧迪、福田小型汽車各一輛。
周某見狀,只得承認錯誤,并向執行人員保證會盡快籌集款項還給申請執行人。
法官查扣周某名下的奧迪、福田小型汽車各一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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