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臨環境侵權時,很多受害人都會有這樣的擔心:如何證明我家的損失就是由他家的污染導致的呢?2日,山東省法院公布了我省環境侵權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公布對遭受環境侵權的受害人來說,也相當于一部維權指南。
石料廠旁的梨園減產,工廠需自證清白
2002年,曹金蘭承包了本村10畝土地種植梨樹。王杰經營昌樂縣五岳石料廠,該廠建于2006年下半年,位于曹金蘭梨園的東南方約80米,中間相隔一條土公路。遇東南風時,石料廠加工石子產生的粉塵會飄落到曹金蘭的果園里。因梨樹減產,曹金蘭懷疑是石料廠產生的粉塵污染所致,遂向濰坊市環保局投訴。
2009年8月29日,受濰坊市環保局委托,濰坊市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組織有關專家組成鑒定小組,對有關的梨園受污染情況進行了鑒定。鑒定意見認為,石粉污染是造成梨園損失的主要原因。
昌樂縣法院一審認為,王杰作為污染者應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減輕責任的情形及污染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王杰辯稱的涉案果園距離公路較近,石料廠并非唯一污染源,僅提供照片兩份,證據不足,王杰依法應對曹金蘭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判決王杰賠償曹金蘭果園損失181106元。
不能排除有其他污染,賠償責任可減輕
另一起案件則是一場跨越近十年的訴訟拉鋸戰。2005年1月1日,張成均與微山縣高樓鄉小閘村村民委員會簽訂合同書,承包了該村集體管理的順堤河涉案河段養魚。但2011年8月23日,張成均養魚所在順堤河發生水質污染事件,自北向南流來污水,致使張成均144畝水面養殖的魚陸續死亡,損失100多萬。
一審法院于2013年4月16日從微山縣環保局調取了高樓鄉污染事故水質監測報告,并于當日從張成均養魚的河段往上游沿著河流進行勘驗,發現江蘇境內的四個公司排污的徐沛河與張成均養魚的河段相通。
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環境污染屬于特殊的侵權行為,此類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四個公司均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其存在免責的情形,亦不能證實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故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同時,因此次污染事件的發生亦不能完全排除還有其他污染者,應酌情減輕四家公司的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四公司賠償原告張成均總損失額的20%。
焦躁的母狐咬死幼崽,吵鬧的工地被判擔責
陽谷縣的王玉政在本村村南建養狐場一處,共養殖了50多只母狐。經過幾年飼養,所有狐貍均懷孕,并即將產崽。2012年4月,陽谷三山天然氣有限公司開始在距養狐場以北100米左右處進行施工。
由于噪音,養狐場的母狐出現了焦躁不安,咬死、吞食幼崽,流產的現象。王玉政找到施工負責人,要求其延期施工,遭到拒絕。結果,19只母狐產的幼崽全部被母狐咬死或吃掉,24只母狐流產,其中4只母狐因流產死亡。后經聊城市物價局鑒定,王玉政的損失為85550元。
陽谷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訴訟過程中,施工方雖然兩次向法院提交噪音鑒定申請,但又拒不配合鑒定工作,致使鑒定無法進行。三山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免責證據,應視其侵權行為成立,對原告的損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判決被告賠償原告損失76995元。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