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批次魚查出服“禁藥”
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發布通告稱,該局在部分城市組織開展了經營環節重點水產品專項檢查和抽樣檢驗,結果合格樣品為739批次,合格率為91.5%,有69批次樣品不合格。專項檢查發現,鮮活水產品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藥物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不合格樣品中,孔雀石綠不合格46批次,硝基呋喃代謝物不合格21批次,氯霉素不合格3批次。(2月27日《經濟日報》)
佛山曝光無害化處理3000公斤孔雀石綠超標魚
佛山漁政部門日前通過“雙隨機”抽檢出我市有兩單孔雀石綠超標案,無害化處理兩個魚塘孔雀石綠超標塘魚共3000公斤。9日上午,佛山漁政部門依據《漁業法》和《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針對高明區荷城街道和順德區勒流鎮“雙隨機”抽檢兩單孔雀石綠超標案,同時采取清塘行動。(3月12日《佛山日報》)
執法部門無害化處理超標魚
“禁藥”為何屢禁不止
我國早在2000年,農業部就開始強調水產品禁用孔雀石綠;而到了2002年,孔雀石綠被正式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同時,國家頒布的《無公害食品標準水產品中漁藥殘留限量》(NY 5070-2002)明確指出孔雀石綠“不得檢出”。盡管我國明文規定在水產養殖業中禁止使用孔雀石綠,但10多年過去了,孔雀石綠等禁藥仍沒有在水產養殖業中銷聲匿跡。
有專家表示,孔雀石綠突出的抗魚病藥效及低廉的價格,使其在水產養殖業仍有大量的市場需求。目前農業部將孔雀石綠列為水產上的禁藥,但非食用魚的觀賞魚還可以使用,國家對孔雀石綠的購買渠道沒有任何限制,養殖者很容易買到。目市場上仍有大量孔雀石綠銷售,水產養殖者購買十分方便,甚至淘寶上隨便一搜就能以3元/包(50g)左右的價格購買到孔雀石綠。
據悉目前國家的監管方式“只有抽檢”,政府檢測是有一定幾率的,沒有檢測到的(問題魚)沒有辦法,僅能依靠養殖者的自覺。這種魚樣抽查監管模式并不能堵住所有的“漏網之魚”,很多養殖戶存在僥幸心理。此外,一條魚從養殖到市民的餐桌上,涉及養殖、運輸、售賣多個環節,即使抽查到了下游的魚販或貿易企業,也難以完成問題水產品的溯源監管,孔雀石綠的真正禁用難以實現。
孔雀石綠到底是何方“圣神”
孔雀石綠是人工合成的有機化合物,既是染料,也有殺真菌、殺細菌、殺寄生蟲的作用。大概在20年前,很多國家是把孔雀石綠作為“好東西”來推廣的,但后來的科研結果表明,孔雀石綠具有高毒素、高殘留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副作用。鑒于此,許多國家將其列為水產養殖禁用藥物,我國農業部也在2000年后開始強調使用孔雀石綠是違法的,2002年,農業部門將其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化合物清單》,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
正本清源,從源頭趕走“禁藥”
面對“水產品添加禁藥”的局面,除了要重拳出擊、嚴查嚴打之外,還要著手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追溯系統,推廣實施產地標識準入制,給水產品貼上特有的“身份標簽”,若日后檢測出問題來,直接可以“追溯”到源頭,依法讓違規者付出應有代價。同時,探索建立互聯網獸藥銷售監管聯動機制,對在實體店、網絡銷售孔雀石綠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建立實名購買和流向登記制度,實施嚴格管控。此外,專家呼吁加大孔雀石綠危害的宣傳,同時,研發更加成熟的替代品,改進檢測技術,將孔雀石綠趕出人們的餐桌。唯有如此,水產品“禁藥”方能禁而有止。
“目前市面上生產的藥品,都是國家允許生產的具有GMP(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證書的正規藥品,只有極少部分養殖戶可能會鋌而走險使用違禁藥物,但這只是極個別的個例,我們要抨擊這種現象,但也需要理智對待使用“禁藥”事件,不能讓極少數不良生產者影響了整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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