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魚死,這幾天他們公司的工人一直都在打撈死魚。”日前,河源一自媒體平臺報道稱“一級水源保護區龍川龍母鎮高陂水庫內連續多天出現死魚”,此事在當地引起較大反響。高陂水庫曾被群眾舉報環境污染,政府多次整改。養殖戶稱,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截至昨日,水庫內的養殖網箱已全部拆除,每天投一二十斤餌料用于誘捕水庫內的草魚,政府限期兩個月內處理掉水庫內的六七十萬斤草魚,目前已賣掉約5萬斤。
8月11日,佳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正在拆除水庫網箱。
水庫水質氨氮超標
8月11日,南方農村報記者在高陂水庫走訪發現,水庫表面零星地漂浮著一些死魚,水庫邊小路深處草堆中,堆放著兩蛇皮袋已經腐爛發臭的死魚。報料人稱,堆放點不止這一處。水庫突然連續多天死魚,他懷疑是養殖公司在水庫養魚導致水庫水質被污染引起的,且擔心死魚會進一步污染水庫水質。
“8月2日左右開始死魚,每天死幾十條。這兩天死得少點。”8月11日,高陂水庫養殖管理人員陳志才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該水庫是他弟弟陳佳偉承包下來養魚的,他幫忙管理。截至8月11日,他們處理的死魚有三五百斤。“以前每年下雨時間長也會死魚,但不會死這么多。”他們懷疑有人投毒。
陳志才認為,死魚可能和水庫上游一個廢棄的稀土礦以及水庫周邊大量種植的桉樹有關,“雨水把稀土礦里的廢水和桉樹肥料沖進水庫里,污染了水庫水質,也可能是魚連續多天死亡的原因”。
龍川縣畜牧獸醫漁業局水產股股長袁輝則認為,水庫水體量比較大,投毒不現實,他們懷疑死魚是缺氧或疾病造成的。龍川縣環保局曾前往水庫提取樣本檢測,龍川縣環保局局長張志濤介紹,檢測結果顯示水質氨氮超標,而氨氮超標由農業面源污染等多種因素引起。“現在水庫水質富氧量比較大,確實有變差的趨勢。”張志濤說。
水源保護區內網箱養殖
龍川縣畜牧獸醫漁業局發布的《關于“龍川縣佳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陳佳偉在高陂水庫內網箱養殖”的建議處置意見》顯示,陳志才所在的龍川縣佳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偉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受讓高陂水庫承包合同,承包水面500畝養魚,合同期限至2020年。該意見還顯示,2011年以來,該公司累計投資200多萬元,其中養殖設施等建設100萬元,用于種苗寄養安放網箱60萬元;2013年4月以來,在高陂水庫安放了5000平方米網箱寄養魚苗、投放魚苗3.2萬尾,年起水量達10多萬斤,年產值80多萬元。
2015年,廣東省政府發文《關于印發部分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的通知》,高陂水庫被劃為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2016年3月在高陂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設立了界標。《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規定,禁止在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并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飲用水源水質異常情況,依法對飲用水源水質污染事故進行處理。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則應加強漁業船舶和水產養殖業對水質污染的防治。
2016年12月,有群眾向中央環境保護督查組舉報高陂水庫污染問題。“龍川縣中央環境保護督查期間第3批受理環境污染問題交辦單”顯示:“投訴者反映龍母鎮高陂水庫承包給村民陳佳偉2012年至今,在水庫內網箱養殖,導致水質嚴重污染,影響龍母鎮人民的日常生活及身體健康。”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該問題轉交地方處理。2016年12月13日,龍川縣畜牧獸醫漁業局、水利、環保部門和龍母鎮政府前往調查。龍川縣畜牧獸醫漁業局于2016年12月14日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佳偉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之前拆除養殖設施,并收回該公司的《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
當地政府多次整改
8月11日,龍川縣畜牧獸醫漁業局水產股股長袁輝提供了一組7月27日拍攝的正在拆除網箱的照片,除拆除網箱外,餌料桶等設施也會被運走。但當天記者在高陂水庫看到,水面上仍有很多網箱未拆除,且網箱內有魚在翻動,餌料桶等設施依然存在。袁輝稱,畜牧獸醫漁業局曾讓該公司自行拆除養魚設施,并拍攝照片發給畜牧獸醫漁業局,但“養殖公司投入大,拆除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我們天天待在下面監督公司執行拆除工作也不現實”。
8月16日,龍川縣有關部門來到高陂水庫,拆除水面網箱及其他養殖設施,責令該公司兩個月內處理掉水庫內的40萬尾草魚,對鳙魚、白鰱等對水質有清理作用且不吃餌料的魚則不作處理。龍川縣人民政府當天發布公告稱,通過整治,水庫內養魚網箱、投料和供電設施已徹底清理拆除。
8月20日,當地自媒體稱:“8月19日,高陂水庫被拆除的網箱又裝上了,剪了的電線也重新接上。”龍川縣政府回應,拆除后出現的網箱,是養殖戶為方便清理水庫存魚搭建的臨時設施;剪了的電線重新接上,也是為了方便盡快清理水庫存魚,用于電動起重設備的臨時用電。
養殖戶希望得到補償
“我們不準他高密度養殖,不準投餌料。”龍川縣水利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日后會定期對水庫水質進行檢測,每個月一到兩次,水質不達標就不準該公司繼續養魚。8月16日,龍川縣政府發布公告稱,接下來縣政府將進一步加強對高陂水庫的監督管理,加強高陂水庫飲用水源水質的保護和監督管理,規范庫區內養魚行為,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并堅決整治有關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取締一處,確保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
“我們承包水庫養魚在前,一級水源保護區掛牌在后,我們也是受害者,感到很委屈。”陳佳偉說,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部分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的通知》,因劃定或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對保護區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補償。“政府不給補償,現場工作人員稱,有困難可以補償一點人工費。”陳佳偉稱,他籌款五六百萬元用于養魚,縣里之前是大力支持的,他至今仍欠款200多萬元。
龍川縣政府回應,簽訂的承包合同是自然養殖,但簽訂合同后,佳偉公司進行網箱養殖并進行投料,違反了合同約定,屬于違法違規行為,所以不存在補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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