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與“殺”:
1. “養”的定義:養就是飼養、供給的意思,具體來說就是給予白對蝦提供適合休養生息的場所,并提供充足、均衡的營養食物以促進它的正常、健康生長。
萬物生靈的繁衍生長均為“養”,所謂養生,則可謂養則生,養則生長發育、生機勃發、生命旺盛;就白對蝦養殖來說,“養”有兩方面的層次內容:
一是外養:即養好白對蝦賴以生存、得以正常、健康生長的水體環境;
二是內養:主要是針對水產養殖動物本身,給白對蝦提供充足、均衡的養分,有效提高白對蝦的酶解代謝能力和系統免疫應答機能,以有效保障對蝦對水體環境變化的適應性應激反應能力和自身解內毒素的能力而得以正常脫殼硬殼生長。所以,“養”的核心內容就是以構建和有效養護水體有益菌藻為生態系統環境基礎保障,以飼料和功能性飼料添加劑為能量動力的增殖養殖。
2.“殺”的定義:殺即為殺滅與消亡,就水產養殖來說就意味養把一切有益與有害的生物殺滅與清除掉;殺是清除性的,是破壞性的、是打破原有的阻滯,清迂除腐的意思。
從以上分析得知;養與殺是水產養殖處置的兩個正的方向,養則生,殺則亡,這是大自然一切生靈生長消亡的自然法則。養意味養在重新構建和維護一個生機勃發的水體生態系統;養是氧化分解有害物質,合成自身有機物而實現養殖增長的過程;而殺則是在破壞和清除一個舊的、有益菌藻與營養鹽已失衡的水體養殖生態系統,殺的目的就是要清除養殖水體對白對蝦的正常、健康生長有阻礙和危害的一切生物與物質;但殺是破壞性的,不但破壞掉原有的良好和不良好的水生狀態,而且對養殖對象白對蝦的生長也起到了抑殺和傷害作用;殺對生物來說是殺滅;對有機物及有害物質來說就是分解與轉化。所以白對蝦的養殖應是以養為主,殺次之的增殖養殖,“殺”主要適用于投苗養殖前的清塘消毒,而在投苗后養殖過程中應以養為主,殺為次之。
二“控”與“治”:
1.“控”的定義:就是控制、操控與把控,以有效應對可能出現的水體生態危機、氣候突變與病變。控是可預見性的、有步聚、有風險保障性的控;是防范于未燃或防止情況往更壞的方向發展變化的控,因此,控的目的就是控住病害的產生或已產生的病癥往更壞的方向發展,總體上就是穩住好的,抑住壞的,有效保證水體環境變化和對蝦生長往好的、正常健康生長的方向發展。控的方法有很多,比如:下雨前潑灑解毒維C以有效提高對蝦腸道內毒素的排毒功能,提高抗應力;下雨過后用天然植物提取活性力物(如生命解毒元)+酵素菌發酵生物酶漿+能量果酸(如保蝦靈)潑灑可有效搶救倒藻、降解有害菌、藻毒素,迅速為對蝦補充能量和維生素類,排解腸道內毒素,從而迅速恢復對蝦活力,進一步提高抗應激力,有效防控雨后應激性和中毒性病害的產生等。
2.“治”:字面上就是治療的意思。治是通過殺滅的手段來挽救,治是清除殘腐與敵害的過程,是對已出現的問題及病癥的有效處置方法;表治為控制與緩解,根治則為清除與重生;治是救死扶生最后的方法與手段,所以,治是下策,治好則可重生,治不好則走向死亡的結局!對白對蝦養殖來說,治只是應急措施,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治好雖然可重生,但不一定獲得生長而實現養殖增值。所以,以治托養的養殖管控方式是得不償失的,事實證明,就目前的養殖環境來說是行不通的: 一是白便、白斑、偷死、空腸空胃等很多病害情況目前根本上就是還無藥可醫;二是用抗生素配合中西藥來控住病害不但易造成成品蝦藥殘超標,而且,大多情況也未必就能控得住。目前市場上能夠“治”得了的蝦藥大多只是控得住不死,但并不能真正解決得了病癥問題,這樣治的結果大多也只能是治之后養不死但也很難養得大,或養成產出收益率相當低,幾乎是白折騰或是虧損的。
三“養”與“控”是系統的養護管控過程:養與控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不是弧立或片面的解決某一點或某一方面的問題,而是全局性的從根本上進行的保障措施。比如說肥好水是養好水的前提和基礎,肥水就是要重新構建好菌藻相,只有重新構建好有益菌藻相了(比如培育綠藻與硅藻共生的黃綠水)、才能在此基礎上通過有效的養護方法來保證有益菌藻相的種群優勢及正常交替性繁殖生長。有益菌藻穩了水體的溶解氧就穩定,溶解氧穩定PH值就穩定,微生物對有機污物的氧化分解和有害物質的轉化就正常,病害菌就不易得到大量的繁殖才生長,進而對蝦就會不易受到有害物質和病害菌的侵害,對蝦產生的應激反應少,對蝦酶解代謝活力強,對蝦處于聚能合成狀態從而就會獲得迅速生長;反之,水體就會往壞的方向發展,對蝦就會出現病害。這就是一個能從根本上有效解問題的系統養護過程;又比如控,應對下雨后易出現的病害,有些人單靠雨前潑灑點維C,雨后潑灑點中草藥、有機酸或葡萄糖結果還是不行的,病害照樣出現,為何?!就是因為應用方法沒有系統性,達不到系統解決問題的力度和深度;維生素C是解毒的,在雨后對蝦應激反應激強烈、對蝦活力較弱的情況下根本起不到應有的作用;中藥也是可抗菌解毒的,但在對蝦活力較弱的情況下單獨使用往往只能是增加應激反應,讓對蝦死得更快!有機酸可絡合部分重金屬,解除部分氨氮等有害物質及有效緩解對蝦應激反應癥狀,但卻解不了有害菌藻毒素;葡萄糖雖然有補充能量、恢復對蝦活力的作用,但在水體有害菌占優勢的情況下,反而作為有效碳源助長病害菌的快速繁殖與生長。所以我們提出用天然植物提取活力物(生命解毒元)+酵素菌發酵生物酶漿+能量果酸(保蝦靈)潑灑是有科學的道理的,能通過三者的協同效力作用,多管齊下,在解毒、控菌、抗應激和搶救倒藻調回水色方面一起齊發力,一次性有效力地控住危機、挽救局面、抑制住病害的產生和發展,這就是系統的力量在起作用!
總結以上,蝦藥的應用價值就體現在系統的“養”與“控”上,而不是“殺”與“治”’,這也是蝦藥應用最具能動性的表現;以前的治養模式是建立在養殖水源水體生態系還較好的基礎上的,事實也說明,十年前養的蝦易取得成功是因為當時的水體生態環境還較好,根本上也用不上多少消殺性、治療性的蝦藥!而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們用了很多種類功能齊全的蝦藥產品為何反而不易養得成功、問題越來越多、效益越來越差?!這就是以治托養的局限性和危害性,同時也見證了以治托養時代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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