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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里的魚,數量繁多,又不停地游來游去,萬一少了,怎么才能察覺呢?高郵養殖戶黃女士有辦法——她憑借魚塘邊的幾個濕腳印,確定有人偷了自家養的鱖魚(又稱桂魚)。高郵警方接到報警后,以車尋人,打掉一個專偷鱖魚的犯罪團伙,將該團伙5人及收贓老板謝某全部抓獲。近日,謝某等5人被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另1名犯罪嫌疑人被另案處理。
魚塘邊冒出濕腳印
塘主斷定鱖魚被盜
黃女士,高郵人,以養殖鱖魚為業。去年8月28日凌晨,黃女士聽說,附近有人家的鱖魚被偷,趕緊到自家魚塘查看。在查看過程中,黃女士發現,自家魚塘邊的地基上有幾個濕腳印,水漬看上去還是新鮮的。
根據腳印的方向,黃女士斷定,這些腳印是有人從魚塘出來時離開的。這讓黃女士起了疑心。因為黃女士和家人雖然經常到魚塘巡視,但從來不下水,因此,不會留下這樣的腳印。而且,黃女士清晰地記得,同月27日早上,她到魚塘巡視時,還沒有這樣的腳印。見水漬還比較清晰,黃女士分析認為,小偷偷魚的時間應該是27日晚上或者28日凌晨。
隨后,黃女士到隔壁老秦家的魚塘察看,結果發現,該魚塘邊也有水腳印出現。黃女士懷疑,老秦家的魚塘也遭賊手,隨即把這個情況告訴老秦,后老秦報警。
以車找人,6人被抓
同時查獲上千斤鱖魚
接到報案后,民警趕至現場,并在魚塘旁邊的路邊找到了竊賊未來得及帶走的6袋鱖魚。經現場稱重,共有300多斤。
經偵查,民警鎖定兩輛本地牌照的面包車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決定以車尋人。
在調查嫌疑車輛活動軌跡期間,民警獲悉,兩輛嫌疑車輛在2017年9月13日夜間在高郵出現,隨即展開抓捕行動。
同月13日凌晨,民警在高郵一紅綠燈路口,將其中一輛面包車查獲,抓獲車內的兩名男子。后民警在高郵高速路口,將另一輛面包車查獲,抓獲車內的3名男子,并在該車內查獲大量鱖魚。經現場稱重,該車內查獲的鱖魚共計986.76斤。
經突擊審查,上述5人交代,他們盜竊的鱖魚,全賣給了一個叫“老王”的人。后民警經調查查明,“老王”的真實身份為謝某,常州人。同月19日,民警在常州將謝某抓獲。不久,上述5人的同伙招某被抓。
常州老板提供銷路
合伙偷了2600斤鱖魚
經查,民警從兩輛面包車上抓獲的5名男子均系廣西人,暫住在江都,年齡最大的今年43歲,年齡最小的今年26歲。其中,藍某和藍某某是一對堂兄弟,潘某和潘某某是一對堂兄弟。招某、鐘某曾和他們一起打工。他們之所以組團偷魚,是源于潘某和謝某。
謝某,今年56歲,案發前在常州做水產批發生意。多年前,他在廣東做水產生意時,和潘某相識。但是,在公安機關接受訊問時,對于到底是誰提議偷魚的,潘某和謝某各執一詞:
潘某稱,是謝某主動找到他稱,高郵有鱖魚,問他是否愿意做鱖魚生意,如果潘來偷,謝愿意收;但謝某稱,是潘某稱要到高郵“開工”,問他愿不愿意收鱖魚,他才答應收的。
無論如何,在確定有銷路后,潘某和藍某等6人開始到高郵偷鱖魚。其間,藍某兄弟和潘某兄弟負責采用漁網捕撈等手段偷鱖魚,鐘某和招某負責開車,偷到鱖魚后,直接運往常州,銷售給謝某。
經查,去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藍某等6人時分時合,利用上述方式,在高郵三垛鎮、甘垛鎮等地魚塘作案7起,竊得鱖魚共計2600多斤,合計價值6.13萬余元。謝某明知藍某等人向其銷售的鱖魚是贓物,仍多次予以收購,合計收購約1300多斤,合計價值2.37萬余元。
近日,高郵市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應當以盜竊罪追究藍某等5人的刑事責任,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謝某的刑事責任,故依法對藍某、謝某等5人提起公訴,招某被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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