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累累一直被追債,便想通過詐騙來還債,男子假裝在微信上低價經營海馬等水產騙取水產店老板11萬余元。近日,經福建省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莊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
2017年11月份的一天,莊某通過微信告知朋友阿寬自己在做海馬、龍蝦等水產微商生意,數量多且價格便宜,請阿寬介紹買主。后阿寬向水產店店主陳某、潘某兩夫妻介紹,兩人聽了后便加莊某為微信好友。莊某為取得店主的信任,用手機從網上下載海馬、斑節蝦的圖片并用很低的價格通過微信發給陳某夫妻,兩人看后覺得價格比市場價格便宜很多便同意購買。莊某見已取得信任,便要求先付款后發貨。店老板覺得價格很低,有利可圖,便同意先付款,于是分兩次匯入莊某的銀行卡共11.6萬元。
后莊某將錢用于歸還債務。店老板一直催促莊某發貨,莊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店老板方知被騙才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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