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擴大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的通知》(農漁發〔2019〕14號),決定2019年進一步擴大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范圍至北京、河北、遼寧、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以及大連、青島、寧波等18個省(區、市)。加上已開展試點的天津、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廣東等6省(市),2019年全國24個省(區、市)開展水產苗種產地檢疫試點。
農業農村部對2019年試點工作提出三項工作要求。
一是確認漁業官方獸醫。試點省(區、市)漁業主管部門會同本省(區、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按部門職責分工),依法組織開展漁業(從事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工作,人員名單報農業農村部備案,納入全國官方獸醫統一管理。
二是實現檢疫電子出證。試點省(區、市)應盡快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系統中增加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的內容,應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系統出具水產苗種產地檢疫合格證明。
三是加強試點工作組織。要求各有關省(區、市)充分認識實施水產苗種產地檢疫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工作組織領導,借鑒江蘇、天津等省(市)經驗并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倒排時間進度,理順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執法監督。
2019年試點工作提出了三項主要工作目標:力爭達到年內各試點省(區、市)全部確認漁業官方獸醫、全部建立檢疫申報點、全部實現電子出證等試點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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