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珠海市斗門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正式印發(以下簡稱《規劃》)。《規劃》以2017年為基準年,規劃范圍為斗門區內已經進行水產養殖開發利用和目前尚未開發但適合水產養殖開發利用的所有水域和灘涂,包括陸域和海域。《規劃》將斗門區水域灘涂劃分為禁止養殖區、限制養殖區和養殖區。
禁止養殖區是指:
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河流水道等重點生態功能區;
西江干流、支流等所有公共水域、港口、航道、行洪區、河道堤防安全保護區等公共設施安全區域;
海域及沿海灘涂范圍;
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的漁業水質標準的水體開展水產養殖;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從事水產養殖的區域。
禁養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水產養殖。
限制養殖區是指:
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重點湖泊山塘水庫等生態功能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養殖區。
限制養殖區內,結合區域環境容量等環保要求,限定水產養殖規模和密度。
養殖區是指:
除禁養區、限養區之外適合養殖的水域,包括池塘養殖、魚塭養殖、工廠化設施養殖及其它養殖。
《規劃》厘清了斗門區的養殖現狀,科學劃定了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并分類制定了不同功能區劃的管控措施,完善長效機制,為斗門區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行動方案指導。
通過規劃,可以進一步加強養殖生產宏觀管理、穩定養殖水域灘涂范圍、依法管理養殖水域灘涂資源、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
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轉方式調結構,引導并促進漁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合理安排產業布局;
提升水產養殖產品質量,保障水產品食用安全,提高產業競爭力;
保護養殖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水產養殖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規劃》提出,到2030年,斗門區對水產養殖業的供給側改革將取得突破,實現空間規劃布局更加合理,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養殖模式和技術全面推廣普及,海洋生態環境穩中趨好,養殖和港口、城鎮發展空間協調,基本建成與資源環境相協調、監管能力相配套、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綠色生態水產養殖產業格局。
王保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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