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浙江省舟山市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了解到,嵊泗縣目前基本完成2018年度漁業生產成本補貼資金發放,惠及全縣千余艘漁船。
據了解2018年度第一批漁業生產成本補貼資金已經面向889艘漁船發放到位,共計撥付資金5489萬元。還有231漁船等手續完備復核結束后再發放,涉及資金587萬元。補貼對象為持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并且納入全國海洋捕撈漁船數據庫管理的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以及在合法有效的養殖證范圍內,持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使用養殖機動漁船從事正常養殖生產活動的養殖漁民(漁業企業)。
“補貼發放實行鄉鎮初審、海漁局內審、社會公示三重審核聯動機制。部分暫緩發放資金在漁船相關資料補齊、通過復核后,陸續發放到漁民手中。”縣海洋與漁業局捕撈科辦事員方遠浩說。為了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縣海洋與漁業局多渠道宣傳漁業生產成本補貼政策,深入基層聽取鄉鎮代表、漁民代表意見建議,對補貼對象、資金發放進行三重審核,確保漁業生產成本補貼資金發放到位。
據悉,我國自2015年起對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進行調減,原漁業油價補貼改稱漁業生產成本補貼。從2020年起,從事雙船有翼單囊拖網(雙船底拖網)、單錨張綱張網(帆張網)、單船有囊圍網(三角虎網)作業的漁船,不予補貼。方遠浩說:“數據系統完善后,我們后將在明年禁漁期前開始發放2019年度的漁業生產成本補貼資金,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漁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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