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施浙江省稻漁綜合種養百萬工程,大力發展稻漁產業、促進農漁深度融合,近日,省農業農村廳發出通知,開展稻漁綜合種養重點示范縣和省級示范基地建設。
通知明確,將通過三年左右時間努力,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標準化、規模化、生態化、品牌化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發展新格局。到2022年,全省建成稻漁綜合種養重點示范縣20個、省級示范基地200個。
建設內容
重點示范縣。按照“規范化、產業化、特色化、全域化”要求,從全縣域的組織實施管理、產業規模發展、模式技術創新、質量安全提升、三產融合增效等重點方面開展建設,建成布局合理、重點突出、全域推進、效益明顯的稻漁綜合種養發展縣,轄區內稻漁綜合種養面積平原地區達到2萬畝以上、山區達到1萬畝以上。培育形成稻漁產業配套的工廠化設施育秧基地以及水產良種場或繁育示范基地。
省級示范基地。按照“穩產高效、標準規范、特色鮮明、品牌運作”要求,從產地環境合格、種養模式與運營先進高效、生產管理規范、社會效益明顯等重點方面開展建設,建成有技術支撐力量、有核心展示區域、有特色技術模式、有科學規范管理、有自主品牌產品的可復制推廣的新型稻漁綜合種養基地,平原地區基地規模達到300畝、山區基地規模達到100畝以上。
建設程序
申請2020和2021年度建設的,請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漁業主管局)于6月12日前提交至設區市。經所在設區市農業農村局(漁業主管局)審核匯總后,于6月19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申請2022年度建設的,將在2021年申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在各地申報的基礎上,省農業農村廳遴選確定創建對象。2020年度擬建設重點示范縣5個、省級示范基地63個(包括寧波地區示范基地3個)。
列入創建對象的縣(市、區),要認真組織實施,抓好創建工作的落地落實,并于當年10月底前向市級農業農村局(漁業主管局)提出初驗,初驗需提交證明其符合驗收條件的有關材料。市級初驗通過后,于11月10日行文報省農業農村廳申請驗收。省廳組織驗收工作組,采取查閱申報材料、現場實地察看等方式進行驗收,通過驗收后,予以公布確認。
歡迎符合條件的稻漁綜合種養主體踴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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