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含有氧氟沙星的黑魚、生產的黃豆芽中加入恩諾沙星……昨天,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四起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王某正是永嘉縣碧蓮鎮農貿市場一名水產經營戶。2019年10月16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人員對王某正銷售的黑魚進行抽樣送檢。經鑒定,黑魚中氧氟沙星含量為23.9μg/kg。同年11月15日,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知王某正上述鑒定意見,并對王某正銷售的黑魚進行第二次抽樣送檢。這次鑒定,送檢的黑魚中恩諾沙星含量(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為1524μg/kg。今年1月2日,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王某正銷售的黑魚進行第三次抽樣送檢。經鑒定,黑魚中氧氟沙星含量為61.9μg/kg。
永嘉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氧氟沙星和恩諾沙星均屬于抗菌類藥物,過量食用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其中氧氟沙星已經被農業部規定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而恩諾沙星在各類食品中檢測到的劑量也有明確的標準和限制。
經審理,今年5月,永嘉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正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禁止被告人王某正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