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進賢縣梅莊鎮新瑤村村民向記者反映,村里的基本農田靠近鄱陽湖畔,在防汛大堤腳下。其中,800畝基本農田被村委會承包出去之后,承包人在大堤腳下挖田取土、圍堰養魚,一條泄洪通道被堵,村民們憂心忡忡。
農田被圍堰影響泄洪排澇
進賢縣梅莊鎮新瑤村村民鄔建華,是當地種糧大戶。據他介紹,今年5月份,隨著雨季來臨,他所承包的40多畝湖田被洪水淹沒,約高20cm的水稻幼苗幾乎絕收,損失達3萬多元。事后,鄔建華將矛頭指向了一埂之隔的800畝水域。
鄔建華稱,他所耕種的湖田位于上游,與下游800畝水域只有一埂之隔。以前汛期來臨時,其承包的湖田主要通過兩個途徑泄洪排澇,一個是農田一側的水渠,另一個是從正下方800畝水域設立的涵管排到下游江中。過去,這800畝水域都是基本農田。自從對外承包后,承包人將泄洪涵管堵死,改成了一個封閉的水域,這是引發今年水稻受災的主要原因。
與鄔建華有類似遭遇的,還有新瑤村其他幾名村民。
他們告訴記者,上述800畝農田被圍堰后,導致整個片區只剩下一條水渠泄洪,這讓他們很揪心。
“今年汛期還算平穩,但還是受災了。我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承包人既沒整改也沒補償!备尨迕駬牡氖,承包人竟然在康樂大堤堤腳正下方挖田取土,對四周的土壩加高加寬,開始養魚了。
副鎮長稱“沒發現”
在調查中,記者了解到,康樂大堤位于信西聯圩康樂段,是鄱陽湖的主要防汛大堤之一,迎水面是浩渺的鄱陽湖,背水面正是上述800畝水域,只見一條大道將綠油油的稻田與這800畝水域分割開,水域四周圍起了高達數米的土堰。
對此,承包人吳海峰回應,2019年12月30日,他與新瑤村簽訂了承包合同,經營期限為6年,租金每年42萬元。起初,他承包的目的便是養魚,由于村民干涉未能如愿,去年他曾種過水稻但被淹了,因此今年拋荒成一片水塘。吳海峰稱,他確實在此修了一條路,但沒有挖田,更沒有養魚。
對于承包人的說法,村民們并不認同。鄔建華拿了一支長約5.3米的竹竿插入水體,顯示水深為4.1米。有村民說,承包人在岸邊立了一塊“嚴禁用各種魚類工具非法捕撈,違者后果自負”的告示牌,便是承認了此處有魚。
記者觀察到,在水面一條小船上散落著上百個標有江西祥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機肥”字樣的蛇皮袋。順著蛇皮袋上面的電話,記者聯系上負責人姚先生,得知這是一家專業生產魚飼料的公司,吳海峰先后買了幾十噸有機肥發往梅莊,目的是把水調肥一點,讓水體長浮游動物和植物,利于魚苗生長。
受訪時,梅莊副鎮長梅貴龍稱,這800畝基本農田仍是農田,只是被水淹了,沒聽說挖田和養魚的事,未發現承包人違法違規行為。進賢縣自然資源局監督轉用科科長熊衛山則表示,這800畝是基本農田不假,但每畝田只能獲利1千元,“養魚可能要賺二三萬元,誰種田啊”?
對于誰來糾正農田變魚塘問題,進賢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萬小帥稱,自2020年起,基本農田的執法權限下放到鄉鎮,他將問題推回了梅莊鎮政府。
對于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梅莊鎮黨委書記胡昕飛表示,他將責成相關負責人展開調查,待結果出來后再向記者反饋處理意見。
律師稱此舉涉嫌違法
對此,江西澄湖律師事務所舒瑤律師表示,針對農田變魚塘的問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33條明確規定,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占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防洪法》規定,在防洪工程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設施安全的活動。
記者手記
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
我國人口多耕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是個老大難問題。為了守住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史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基本農田“五不準”“六不批”,防止耕地“非糧化”規定相繼出臺。
然而,中央有要求,法律有規定,為何進賢800畝基本農田仍會變成魚塘?當地有關部門卻稱“沒發現”“不知情”,甚至表示“養魚比種田來錢快”。實際上,無論什么規模的養殖場,都不能以犧牲基本農田為代價,“先破壞后治理”的老路只會帶來更大損失,必須守住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糧食安全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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