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飼料款一定要打到對公賬戶上?
近日,湖南沅江市公安局三眼塘派出所民警遠赴四川省,將涉嫌詐騙犯罪的胡某科(男,38歲,沅江市三眼塘鎮人)抓捕歸案。
2020年6月1日,三眼塘派出所接受害人張先生報警稱,其被胡某科詐騙了139000元。接到報警后,該所立即對該案展開偵查。經查,2020年3月中旬,承包了幾片魚塘的養殖戶張先生結識了同樣有養殖經驗的胡某科。在與張先生聊天的過程中,胡某科“不經意”地透露自己與沅江市某飼料廠的銷售總監有“關系”的信息,可以以每噸低于市場價一千多元的價格購買該飼料廠的飼料。
因張先生的魚塘每年飼料需求量比較大,聽到這消息后,便想請胡某科幫忙買低價飼料,胡某科答應了。此后,胡某科借口交付定金、提前支付貨款等,讓張先生打款給他,張先生先后轉了139000元給胡某科。然而,收到錢的胡某科并沒有去為張先生對接購買飼料之事,而是消失了,電話不接,消息不回。張先生發覺不對勁,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
正當公安機關對胡某科實施抓捕時,發現其已逃離沅江,隨即在網上對其進行追捕。2022年4月下旬,公安機關發現了胡某科的蹤跡。在四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4月21日,三眼塘派出所民警遠赴四川,將胡某科抓獲歸案。
經審訊,胡某科如實交代了詐騙張先生的涉嫌犯罪事實。由于欠有大量外債,又沒有償還能力,胡某科鋌而走險行騙。事實上,胡某科并不認識飼料廠的人,詐騙來的貨款也都還了債。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科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并已將139000元全部退還給張先生,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來源:沅江公安)
騙飼料款的事情,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去年一個業務員收了湖北浠水10幾個養殖戶100多萬飼料款之后,卻沒有給養殖戶發貨,也被抓起來了。
2021年4月16日,浠水縣一養殖戶小勝(化名)來南湖派出所報案稱:其在2020年5月份,通過某公司浠水片區業務員余某某的推銷,訂購某公司魚飼料,通過網銀向余某的私人賬戶轉賬40余萬元,當時余某未與其簽訂合同,也未開具發票,后小勝去某公司拖貨,某公司表示沒有訂購記錄,無法發貨。
飼料款一定要打到對公賬戶上,所有匯款記錄都在的,飼料廠或者經銷商就賴不掉的。如果把飼料款打到個人賬戶上,危險很大,哪怕這個人是飼料廠里的業務員。首先這不符合財務制度和流程,飼料廠只會按照收到的款項發貨;其次業務員流動性太大了,有的業務員還同時賣好幾個飼料廠的飼料,有的人離職之后還說賣公司的飼料,如果輕信了業務員或者其他人,最終有可能錢被騙了,貨也收不到。
這兩年由于飼料價格漲得厲害,難免有些養殖戶貪圖點便宜,而通過一些非正常渠道購買飼料,這樣是非常危險的。有的人買飼料寧愿去讓陌生人宰,也不肯找熟人,他在心里總覺得熟人會狠賺自己一筆,總認為熟人報價不好砍價,總認為去陌生人那里更好砍價。
事實上呢?你買飼料的時候,問不同的人,你得到了三個報價:假如熟人報價是200,知己報價是150,陌生人報價100。結果,你選擇了買100的陌生人。卻不知道熟人只掙了20;知己一分都沒掙;報價最低的陌生人卻賺了你50,但你很大可能買到了劣質飼料,遇到更不靠譜的,你匯款了卻可能收不到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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