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在流通市場對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浙江5個省、直轄市16家企業生產經銷的鮮、凍水產品進行了質量監測。依據相關標準和辦法,重點檢測了允許短缺量、揮發性鹽基氮、組胺、鉛(Pb)、無機砷、甲醛、六六六、滴滴涕等指標。經檢測,11個批次鮮、凍水產品質量不合格。其中,6個批次檢出甲醛。
相關國標中明確規定,水產品中甲醛不得檢出。6個批次允許短缺量指標不合格,有的商品短缺量竟超標2倍。1個批次揮發性鹽基氮超標,揮發性鹽基氮是反映水產品腐敗變質程度的指標,該指標超標越多說明腐敗變質程度越嚴重。此外,監測還發現1個批次實測規格與產品明示規格不符。對本次監測發現的質量不合格鮮、凍水產品,市工商局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全部下架、停止銷售,并依照法律、法規對銷售質量不合格鮮、凍水產品的經銷單位實施了處罰。同時,針對質量不合格的鮮、凍水產品,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市場巡查,全程監督退市確保消費安全。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若發現經營者繼續經銷質量不合格的鮮、凍水產品,可撥打12315舉報。
南方漁網編輯:吳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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