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本網2001/10/1訊 到2002年底,國外對我國反傾銷立案已超過500起,占全球案件總數的14%,居世界各國之首,給我國出口造成了數百億美元的直接損失。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局長王琴華13日說,國外反傾銷已成為我國對外貿易發展主要障礙之一。
王琴華是在第六屆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產業博覽會舉辦的“2003標準與專利北京國際論壇”上作上述表述的。她指出,當前國際范圍內以反傾銷為由的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我國出口面臨新的壓力。2001年,國外對我國反傾銷立案達55起,為歷史最高。2002年,對我國出口產品反傾銷立案有47起。
王琴華表示,對此如何運用好世貿組織貿易救濟措施法律來應對,政府主管部門要作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進一步完善我國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法律體系。王琴華介紹,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頒布的新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條例從2002年1月1日起實施。還要制定一系列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法律,增強辦案透明度。
二是加大交涉和辦案力度。王琴華表示,目前我國對外反傾銷已立案24起,有效地制止了國外產品的低價傾銷,保護了國內相關產業。但無論從立案數量和辦案質量上來說,還不適應國內產業的要求,要繼續加大力度。
三要建立產業預警機制。王琴華表示,我國從2001年開始研究建立產業預警機制,根據我國產業結構情況,確定了監測產品目錄,編制了相關軟件和模型,建立監測網絡和專家系統。目前在汽車、化肥和鋼鐵三個試點行業已取得了初步效果,下一步還要繼續進行下去。
最后要充分運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維護我國和我國企業的權益。王琴華介紹,美國宣布對鋼鐵產品實施保障措施后,我國與世貿組織其他7個成員一道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出上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這也是我國第一次運用這一機制主張自己的權利。“今后,對于其他成員在反傾銷等方面對我國的不公正待遇,我們都應積極運用這一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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