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用再交600元的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了,就連辦理《捕撈許可證》也是免費的。”昨天,官渡區寶豐社區的漁民楊洪辦理完開湖捕魚的相關手續后,難掩喜悅之情。根據今年滇池魚類的生長和成熟情況,8月29日至10月30日滇池將開湖捕撈。
據介紹,去年辦有捕撈證的漁民,可持舊證換發新證。對在去年開湖及今年封湖禁漁期間有嚴重違章記錄的,不予換發和辦理新證,今年不再增加新證!敖衲贽k理《捕撈許可證》的總數量為1789本,原來漁民需交600-800元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才給予辦理,今年全部免收!笔袧O政處黨支部書記徐瑛說。
相比往年六七月份的開湖捕撈,今年的開湖期顯得晚了些。漁政處副處長王勇介紹說,這是經過對湖中魚類進行試捕后確定的,這樣能給滇池魚類有較長的生長期,更利于滇池漁業資源的豐沛蓄養。滇池開湖期間,各類船只入湖捕撈均為白天作業。開湖期間,晉寧的太史灣、鴿子灣、北山灣,西山區的蘆柴灣、暉灣、西華灣,呈貢縣的烏龍灣是滇池魚蝦常年棲息、產卵、繁殖的主要場所,實行常年封湖禁漁,重點保護,禁止任何捕撈活動,所有船只必須遠離封禁湖灣和示范區圍網200米以外作業。
此外,未辦理《捕撈許可證》擅自入湖捕撈的,一律視為偷捕,除責令其補辦捕撈許可證外,處以罰款;機動漁船入湖捕撈的,一律予以沒收,并處以罰款。非法設置使用禁用網具進行捕撈的,沒收船只、漁具、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具、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制造、銷售禁用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非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違反作業規定和作業時限捕撈的,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南方漁網編輯:柳凡
發表評論 |
咨詢:0779-2029779
隨時,隨地,伴你身邊!
圖文推薦
最新綜合新聞
今日要聞
熱點推薦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