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背景
歐盟反欺詐委員會(OLAF)近期展開了一項調查,認定2003年—2004年度印度尼西亞出口到歐盟的蝦產品中1/3是原產地為中國的蝦。而此前由于中國蝦產品中所含抗生素量超過歐盟標準,自2001年已被禁止進口,這項禁令直到2004年8月份得到解除。因此這批通過印度尼西亞出口商進入歐盟市場的中國蝦產品違反了歐盟相關法律規定。調查結果初步顯示,7家印尼蝦產品出口商進口中國蝦,經加工后利用原產地證為其出口歐盟提供了便利。在過去兩年間這7家公司總共出口歐盟12000噸中國蝦。印尼外貿總司長蒂婭7月中旬在一次講話中證實了上述消息。
分析
在打開印度尼西亞這個巨大市場的同時,我們不禁要問,為何印尼大量進口中國蝦?本地出口商把絕大多數中國蝦加工后轉口歐盟,利用了歐盟對印尼蝦出口實行的普惠制(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GSP)政策,賺取巨大差額利潤。此項政策將持續到2010年,在GSP下,歐盟對進口印尼的冷凍未加工蝦征收4.2%的關稅,對凍煮蝦征收7%的關稅。在東盟各國里歐盟提供的GSP下關稅水平中,印尼處于較低水平,兩項關稅分別只有歐盟對泰國要求的一半。印尼每年向歐盟出口價值超過1億美元的蝦,出口額逐年增長。本地蝦養殖公司很難滿足歐盟和美國的訂單,在生產者敦促下政府允許他們進口蝦,然后重新出口,來彌補當地生產短缺的局面。由此可見印尼本地消費量并沒有如此之大的規模。因此,我國蝦出口印尼在很大程度上仍受歐美市場的影響。如果我們的生產、出口企業沒有認識到這一點,而把印尼當作出口歐美受阻后的替代市場很不明智。
事實上去年12月2日,印尼海洋漁業部曾停止了進口包括中國在內的6個國家的蝦類產品,原因類似于此次歐盟對印尼的調查事件。這6個國家被美國指控為蝦類傾銷,而印尼則被指責從這些國家進口蝦,再換過包裝后銷到美國。在今年1月份該項禁令遭到了本國商業部門的強烈反對后,印尼政府撤消了蝦進口的禁令。
這是印尼政府在外國政府和本國商人雙重壓力下經過博弈后作出的一項有利于我國蝦生產、出口企業的決定。但是由此可以認識到印尼市場的不穩定性,受政策影響很大,因此我們不能肯定印尼政府此次面對歐盟的壓力仍然能夠做出有利于我國企業的決定。
閃回
近些年,中國蝦出口國外可謂一波三折:2001年歐盟對產自中國的蝦進口實施了全面封殺,遭遇的是非關稅壁壘。
2004年下半年美國商務部又裁定中國對美國的蝦出口存在傾銷,由此征收的反傾銷稅率達到7.67%~112.81%,并導致對美出口額下降了55%。
面對國際主要市場出口受阻的局面,各地水產出口企業開拓新市場,分擔水產品出口以往過分依賴單個國家或地區的風險,如對蝦依賴美國市場,鰻魚依賴日本市場等。出口市場多元化,將有效地降低市場風險,避免企業的損失。因此在過去兩年中,許多企業紛紛進入了東盟市場。目前印度尼西亞已經成為廣東省蝦類產品最大的出口市場,出口額增長了159倍。據中國海關統計,2003年—2004年,我國對印尼蝦產品出口額同比增長了71%,達到12069噸。
南方漁網編輯:寒星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