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日報 訊:“廣州花都食人魚事件”假新聞又現玉山版。連日來,記者陸續接到網民電話,反映本報發布了“七一水庫發現吃人魚”的新聞,在全國各網站論壇轉載,在各縣市廣為流傳。本報記者為此采訪了相關單位和人員,證實該“新聞”純屬造謠,相關單位和人員正在采取措施緊急辟謠,證實“吃人魚事件”子虛烏有。
網絡又現“吃人魚事件”
根據市民林先生反映,記者在百度里進行搜索,一下就搜到了數個關于“七一水庫驚現吃人魚”的帖子。據記者在網上搜索,記者在網址為:qun.51.com(51群組大社區)發現該帖子。該帖最早出現在“玉山人總群”(7月31日)和“玉山文苑吧”(8月5日)。帖子里圖文并茂地稱《上饒日報》登載了一吃人魚吃人后終于被捕的消息。帖子發出后,很多論壇紛紛對帖子進行了轉載,看過帖子的人也紛紛向玉山縣七一水庫管理部門撥打求證電話。
記者發現帖子的內容大致相同:“上饒日報消息,最近有個人到七一水庫游泳溺水死亡,才發現驚天秘密,竟然是一條有3米多長、頭有一米多寬的吃人鯰魚所致。宰割鯰魚后,驚人的發現:在其肚中竟然有人的骸骨。由于事件影響大,當地政府怕影響當地的旅游,下令封鎖消息,但卻有現場的人用手機拍到捕獲的吃人魚。 但該魚十分狡猾,后被武警及時撒網收網,拖上岸邊。”
記者在帖子里看到,發帖人不但寫得神乎其神,而且還配上了兩張一群人圍著一條大魚的圖片,以佐證帖子內容的真實性。
帖子移花接木為獵奇
帖子發出后,迅速被國內幾大網站論壇和一些博客轉載。除了引來部分網友的驚嘆、好奇外,不少人對此帖的真實性提出了質疑。
“淡水里是不會有那么大的魚的,更何況是一個水庫,一看就是假新聞。”網友“天幕”說。“這帖子太可疑了,沒寫出事情的發生時間。”網友“英雄本色”說。
隨后,不少網友跟帖稱,帖子內容純屬“移花接木”,根本不是發生在玉山的事情。“圖文都是抄2007年廣州的一宗‘吃人魚’事件的,而且那件事也被證實了是假新聞”網友“快槍手”說。
記者搜索了一下,2007年有人發帖稱,廣州花都芙蓉璋水庫出現吃人魚,帖子的文字、圖片與“七一水庫吃人魚事件”毫無二致。
據廣州媒體記者調查,帖子里的“巨型食人塘虱”是漁民從南海打撈上來的一條鯨鯊,已被運至廣州動物園海洋館,照片也是捕獲及運送時拍下的。
管理局問詢電話多多
“七一水庫里真的有吃人魚嗎?”從8月初開始,管理局的人每天都要接好多個這樣的電話。18日上午,玉山縣七一水庫管理局謝局長告訴記者,水庫里已經禁泳兩個了,根本就無人下水游泳,再說水庫里的淡水魚也不可能長到300多斤的體重。一個多星期的時間里,每天都有人往管理局打電話問怪魚的事,他上網查看后才發現是有人在網上造了謠。
“這帖子純屬網友造謠,水庫根本沒發生這種事。”謝局長告訴記者,“我們這里是旅游風景區,別說吃人魚了,溺死人的事都沒發生過。”
據謝局長介紹,自從這帖子橫空出世后,已經有不少人打電話或親自跑來問“水庫有沒吃人魚”。“我們只好來一個解釋一個。你們幫我們辟辟謠,這造假的人太無聊了。” 謝局長說。
七一水庫管理局的一位管理人員,在看過帖子里的圖片之后告訴記者:“水庫里怎么養得出這么大的魚,這魚一看就是海里的。還有人故意去抄這種假新聞,太無知了。”
吃人魚事件純屬謠言
記者從玉山縣縣委宣傳部了解到,網上出現的“吃人魚”帖子后,讓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上當了。宣傳部接到七一水庫管理局的反饋后,立即通過跟帖等各種途徑緊急辟謠,目前這一謠言已經基本上平息下來。
據介紹,縣委宣傳部經過調查,玉山七一水庫出現“吃人鯰魚”的帖子屬無稽之談,是“廣州花都食人魚事件”假新聞的玉山版本,圖文除了地點不一樣外,其余的如出一轍。同時,本報聲明并沒有發布“吃人鯰魚”的文字、圖片報道,所謂“上饒日報報道”系捏造。據業內人士介紹,關于“大魚”的圖片明顯是海魚,圖文就是移花接木。七一水庫禁止游泳是玉山縣委、縣政府幾年前就有的規定。七一水庫是玉山縣城10萬人的直接飲用水源,所以才杜絕游泳。制造假新聞、發帖者散布謠言,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
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希望廣大網民能理性辨清事實、抵制謠言。
發布虛假信息要擔責
上饒市靈信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告訴記者,《刑法》和《治安處罰法》中都有明確的規定,散布和傳播虛假信息要承擔法律責任。發帖人的出發點,應該是為了滿足大家一種獵奇的心理需求,吸引大家的眼球而已,超高的點擊率和回復率,可能讓發帖者在心理上產生一種滿足感。但這種做法是一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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