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紫金礦業污水泄漏釀成重大污染,使福建上杭棉花灘庫區的水產養殖業遭受毀滅性打擊,含有劇毒的煉金污水甚至沿汀江、韓江侵入粵東地區,一時間令當地政府和民眾高度緊張。
在此次污染事件中遭受重創的棉花灘庫區并非傳統的水產養殖重鎮,南方農村報記者之所以沿汀江而上,深入污染現場展開全面調查,是因為這次事件幾乎集結了水產養殖業在面對工業污染時普遍存在的所有問題:污染取證難、賠償標準確定難、污染水域復原難等等。
而這一事件更大的標本意義還在于,伴隨著發達地區產業轉移的推進和欠發達地區后發優勢的不斷凸顯,工業污染源將隨著產業下鄉越來越快地深入到更多的僻靜山村,工業社會的挑戰與困擾第一次如此接近農村腹地,農業生產的風險將越來越大。在工業和農業毗鄰而居的今天,如何處理兩者之間的關系,形成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向政府和社會拋出了一個沉重的問號。
直到7月28日,在福建省環保廳正式發布公告確認紫金礦業污染汀江的16天后,福建上杭縣下都鄉的部分漁民仍然在為索賠一事找政府討說法。
“政府設定的賠償標準太不合理,我880多平方米的養殖面積,最后稱下來,才有56898斤魚,每平米才64斤,這怎么可能?!”上杭縣下都鄉橫溪村民丘永祿在電話中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按照他的經驗,每平方米應有130斤才算正常。
從整體上看,在媒體的聚焦下,紫金礦業污染事件中,大部分漁民對賠償表示滿意。為穩定群眾情緒,彌補漁民損失,當地政府在事件處理完畢前,先自行墊付對受害者的賠償。而最早遭受污染的下都鄉橫溪村民則普遍表示不滿,梳理橫溪村民的索賠經歷,其反映了目前漁業污染索賠的普遍難題。
污染認定考驗政府公信力
魚類死亡的氣息從6月初已開始彌漫于下都鄉,6月15日是整個事件的一個拐點。
當天,因連日大雨,汀江突發洪水,庫區水位甚至漲了15米。洪水流過,細心的村民發現,“水綠得很快”,不少村民的網箱被大水沖走。“6月17日,魚開始浮頭,不吃料。”下都鄉豪康村村民薛友依在接受采訪時表示。5天后,魚開始大面積死亡。
而在豪康村上游的橫溪村,村民丘永祿回憶:“(橫溪村)從6月15日就開始出現死魚,到當月19日魚開始大面積死亡。”
當大面積死魚事件發生后,處在汀江上游的紫金礦業成了人們的懷疑對象,人們認為紫金礦業排出的污染物是造成魚類死亡的罪魁禍首。期間,陸續有村民向鄉、縣職能部門反映遭遇,但并未引起足夠重視。直到6月23日,焦急而憤怒的下都鄉5個受害自然村的村民拉了兩車死魚到上杭縣政府大門口。
村民的過激行為得到了重視。6月24日,上杭縣政府派出工作組,核實村民死魚狀況,同時指導村民用藥。5天后,上杭縣人民政府再次發布通告,“初步認定下都鄉死魚事件是由‘6·15’洪災造成養殖魚類體質下降后,由水質中毒或外來污染源進入水體后中毒引起”。同時表示,“汀江上杭河段的水質符合國家III類水質標準,符合功能區要求”。
但此后,下都鄉橫溪村民的魚仍在陸續死亡,村民們仍在陸續向政府部門反映問題。直到7月4日,終于有了明確的說法。當日下午14:52,下都鄉養殖戶接到鄉政府的群發短信,短信第一條即是“明確水質污染責任主體屬于紫金礦業集團公司”。而據福建省環保廳的公告稱,紫金礦業污染汀江河流的排污源于7月3日。
各級政府部門的確認解答了村民的疑慮,同時村民也對政府的公信力產生了懷疑。按照福建環保廳的公告,7月3日發生了排污現象,而6月15日左右大面積死魚的原因至今不明。而且此次事件讓人聯想起往日的傷痛。“2009年9月28日,我們這里就死過一批魚,各種癥狀和這次完全一樣,但是縣水產局告訴我們,死魚原因是網箱密度過大造成魚缺氧。”橫溪村村民丘永祿至今說起仍難掩失望,歸結于村民們“上次沒有經驗,輕信了政府”。
事實上,從技術角度來看,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并不難調查,而其難點在于社會因素。“一般造成大面積污染的企業,肯定是當地政府的納稅大戶,他們都是政府悉心照料的企業,除非事情鬧大,不然事情很容易糊弄過去。”7月28日,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時,一位水產專家如此表示。
這位專家的觀點在現實中有大量例證。為徹底查找到水產養殖的污染源,自2004年起,溫州百余水產養殖戶打了1300多場民告官官司,先后告贏了溫州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廳和國家環保總局,才最終獲得合理的答復,溫州市政府部門同意在養殖示范基地周圍建立溫州市東片污水處理廠,“以阻止(周邊千家)企業的排污行為”。
賠償標準全由政府說了算
無論如何,自從7月12日媒體披露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后,福建政府方面對于漁民的損失賠償表現了積極的一面。
據媒體披露,梅州大埔縣青溪庫區網箱養殖戶約90萬斤魚已被全部收購破網放養,這筆補償費用由福建龍巖市政府支付,價格按市場零售價6元/斤,高于魚販收購的價格。
而在離污染源稍遠的永定縣,政府部門按照網箱養殖密度進行估算,以每平方米120到180斤不等的標準補貼漁民,賠償損失并未遭遇大的反彈。
而在上杭縣,政府部門賠償損失的辦法則讓農民們頗有微詞。按照村民所述,政府部門分別在6月24日和7月4日前后進行兩次大規模統一收魚工作,賠償數量的標準按照兩次魚的重量總和,再加上農民自撈死魚量賠付,農民自撈量統一按照重量總和的20%計算。如此,政府打撈的死魚量成為漁民獲得賠償數額的關鍵依據,這也成為部分村民不滿的主要原因。
“政府過來打撈的時候,活魚變成了毒魚,毒魚又變成了死魚。”丘永祿說,這樣稱出來的重量要大大少于實際的損失量。橫溪村民均認同永定縣政府部門的做法。
那么,上杭縣政府部門是根據何種標準確定魚類損失量呢?南方農村報記者曾以書面文字問詢,但未獲答復。2008年6月1日實施的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漁業污染事故經濟損失計算方法》(下稱“《計算方法》”)無疑具有指導意義,《計算方法》詳細列舉了11種漁業損失量的具體計算方案。
不過遺憾的是,南方農村報記者致電幾位基層漁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他們均表示“沒詳細看過這套方法”。“這套方法基本是我們在實踐中摸索出來的,比較實用。”7月28日,《計算方法》的主要起草負責人黃海水產研究所的陳碧鵑認為。但是涉及到紫金礦業此次事故,她表示“沒到現場,不便發表評論”。
漁民“被轉產”生活難保障
更大的擔憂不是漁民眼前的損失,而是將來的出路。
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公開后,上杭永定的水庫魚蝦交易已經停止,上杭縣有關政府部門曾表示,由于水庫水質受重金屬銅離子污染,水庫短期內暫時不適于水產養殖,民間甚至5年不準養魚的傳聞,不過上杭縣政府部門否認了這一說法,但具體何時能放開養殖,時間表未定。
早在6月29日,上杭縣人民政府就發布通告,“建議棉花灘庫區上杭段網箱養殖戶轉產”,“同意轉產的網箱養殖戶……由縣畜牧獸醫水產局補助轉產扶持資金,按現存的實際網箱面積每平方米補助40元”,同時在“6·15”洪水中被沖走網箱的養殖戶只要同意轉產,也采取同樣的補助方法,而后注明“不轉產的網箱養殖戶今后造成的一切損失自行負責。”
而轉產之后,政府“鼓勵和引導網箱養殖戶從事其他種養業或進城務工”。
轉產意味著再擇業,意味著重新適應一切,這對不少村民來講是個大問題。
“轉產?哪有那么容易?”豪康村養殖戶薛華(化名)表示,盲目提轉產方案不符合當地實際。上杭地處山區,山多田少,土地資源有限,以豪康村為例,全村共有200多戶,其中有78戶從事水產養殖,全村人均耕地不足5分,個別村小組人均耕地只有3分左右,如果單純從地里刨食,根本無法滿足家庭經濟開支需要;加上棉花灘水庫蓄水后,所有山林全部變為生態公益林,山林資源不能變現;此外,當地也沒有什么值得開發的經濟項目,談轉產并不現實。
“進城務工?更不現實!”豪康村養殖戶薛永森對這個建議直搖頭,他告訴記者,現在留在村里找生活的,大多是上了年紀的人,平均年齡都在40歲以上,最年輕的也有35歲,這部分人一般技能水平較低,出外很難找工,“恐怕連洗碗也沒人要”。不少上杭縣養殖戶向記者表示,他們已經習慣了養魚生活,可以自食其力,不用看別人臉色賺錢,錢賺得舒心用得開心。以養6萬條魚為例,按每條魚每天賺5分錢來算,每天輕輕松松就可以賺300元,這比進城務工強多了。
下都鄉鄉長傅邵武也展示了一幅美麗的轉產圖景:“我們請了旅游局對庫區旅游發展進行規劃,此外,剩下的部分農田可以發展烤煙生產,種植沙田柚,利用山里的松樹生產松子油,庫區海拔低,還能種植綠麻竹。”
不過,鄉長的說法遭到了駁斥,“以前我們靠種地為生,人均有1畝多地。2000年棉花灘水電站建成蓄水,村里的田都被淹掉了,現在人均只有4分地。種烤煙至少要有10畝以上土地才能維持一家人的生活。現在要保護生態保護林,砍5棵樹就要追究刑事責任,松子油也不能做了,而且種綠麻竹至少4年才有收成。說起來很多門路,實際上一條都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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