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8月2日,景洪市漁政監督管理站的工作人員來到嘎灑鎮,深入各村寨張貼公告,在主要街道上發放宣傳材料,向各族群眾宣傳漁業保護法律法規。
近年來,西雙版納積極致力于瀾滄江流域的野生魚類資源保護,促進江河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2003年出臺了《瀾滄江保護條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保護瀾滄江的生態資源。從2007年起,景洪市在全市轄區實行江河禁漁期制度,規定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為禁漁期, 其中,瀾滄江景洪電站至流沙河口江段為全年禁漁區。禁漁期內,禁止從事一切捕撈作業活動。賓館、飯店等嚴禁收購、加工、出售野生魚類。為從源頭上遏止對野生魚類資源的破壞,今年上半年,景洪市加大對 “毒、電、炸”等破壞漁業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實施了漁業分段承包管理,共組織出動執法人員120人次、車輛船只46輛(艘)次,檢查漁船30艘次,沒收電漁船1艘、工具20余件。同時,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舉辦漁業法律法規座談會,讓群眾意識到保護生態的重要性,自覺遵守禁漁令。目前,禁漁期內基本實現了“江中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江魚”的管理目標。
在做好執法檢查的同時,景洪市積極開展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工作。自2006年起至今,已在全市轄區內瀾滄江·湄公河流域的不同河段開展了10余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動,增殖放流山瑞鱉(甲魚)、鯡魚、鯉魚、鯽魚、草魚等價值50萬元的魚苗,共計200余萬尾,有效地保護了瀾滄江·湄公河流域的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
據悉,通過行之有效的保護措施,瀾滄江水域水生動物環境得到明顯改善,自然野生魚類品種逐年增多。原來面臨滅絕的鰋、雙孔魚、四鰓鲅、中國鮚魚、后背鱸鯉等國家名貴魚類,以及一些西雙版納瀾滄江段特有的珍稀魚類又重現瀾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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