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近年來,棗陽市水利系統立足現有的大水面和精養池,從規范國有水庫漁業經營管理入手,不斷深化經營管理體制改革,為水利系統這一傳統支柱產業注入了新的活力。
為解決部分水庫經營管理不善、經營監管乏力導致的漁業虧損、資源掠奪性經營等問題,切實為水利工程自身良性循環發展奠定經濟基礎,棗陽市水利局采取了一系列規范漁業生產措施。一是完善機制,強化監管。水產經營一改過去內部職工承包為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經營,大力提倡個體私營、租賃或買斷經營。承包期控制在5-6年,最多不超過10年。產權單位與承包方以規范的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并由市水產局見證合同,全程監督水產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做好承包糾紛等問題的處理,依法治理承包中的濫捕濫打行為,確保漁業資源的連續性。同時,水產局和水庫管理單位還從技術、種苗、治安、信息等方面為承包者提供服務。二是實施養殖證制度。各水庫管理單位在取得水產局發放的水面養殖證后,方可在本轄區的水面開展漁業生產。養殖證實行年審制,無證或年審不合格的,水面由水利局依法收回。從而穩定了漁業水域養殖使用權和經營權,保護了漁業生態環境。三是依法征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漁業增殖保護費按當年漁業產值的2.5%征收,其中60%返還用于增殖。未按時足額交納增殖保護費的,養殖證不予年審。四是落實漁船強制檢驗。每年10月至11月市水產局對全市漁船強制檢驗,船檢不合格的單位年終安全生產予以一票否決,確保漁業生產安全。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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