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民署管委會委員伍秉賢表示,內地供澳的淡水魚包括鳊(邊)魚,與供港的并非同一來源,澳門鳊魚經檢驗沒有發現“孔雀石綠”,因而現階段無需停止內地淡水魚類入口,但會繼續加強監管及與內地有關檢驗部門的訊息溝通與合作。
日前澳門特區政府表示,內地于○二年實施《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管供澳的養殖魚均來自合格注冊場,出口前再進行檢驗檢疫,合格方可出口到澳門。
為進一步做好供澳食用水生動物的檢疫工作,依據上述管理辦法,已于今年一月在珠海轄區設立中轉供澳食用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制度,目前供應澳門淡水雜魚設兩個中轉場,占地共二百五十畝,所有進入中轉場的魚類,均須重新化驗各項指針,包括“孔雀石綠”、氯霉素、夫喃類等參數,以確保各漁獲產品的安全。供澳水產抵澳后,須接受民署衛生檢疫后方可放行。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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