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月1日至4月30日,是四川綿陽市春季禁漁期,全市所有江河、水庫等天然水域將禁止捕撈作業,也禁止游釣和水禽放養。昨(22)日,綿陽市水務局發出了“春季禁漁令”。
據悉,這3個月內,綿陽市轄區內所有天然水域、河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游釣和水禽放養;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堅決打擊電、炸、毒魚。同時,各級漁業主管部門將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有計劃地開展保護野生魚類的專項行動,加強對水產品市場、農貿市場、餐館飯店、漁港碼頭等水產品銷售場所的檢查,嚴厲查處收購、銷售非法捕撈長江流域野生魚類的違法行為。我市將在禁漁區域場所懸掛、張貼禁漁標語、口號,組織動員沿江、沿河、沿水庫專(兼)業漁民主動拆除深水張網、“迷魂陣”等禁用漁具。凡在禁漁期進行捕撈的,不僅要沒收漁獲物和非法所得,還將按規定處以5萬元-10萬元的罰款;在禁漁期游釣、放養水禽、扎巢取卵和挖砂取石的,要處以100元-1000元的罰款。
據了解,綿陽市漁政執法部門將在禁漁期加大檢查和打擊力度,除江河流域外,水產市場、餐館也將成為重點檢查對象。
南方漁網編輯:張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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