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犯罪嫌疑人倪某配與倪某輝被芙蓉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批準逮捕。去年3月以來,兩人在馬王堆海鮮市場販賣牛百葉、魷魚等“水發貨”時,為了使食品看起來光鮮、膨松,便于銷售,穿戴上防腐蝕的手套與雨靴,用雙氧水與工業用火堿浸泡制作食品。
檢測部門認定這些魷魚與牛百葉為“含有有毒有害物質雙氧水”的不合格食品。兩人落網后說“這些經過泡發的食品我們自己從來不吃的”。
2012年3月27日,長沙市工商執法人員在倪某配在馬王堆經營“水發貨”的門店內現場扣押了一些待售食品,包括牛百葉、魷魚等,它們是被工業用火堿(燒堿)與雙氧水浸泡過的(詳見本報3月30日B05《毒水浸泡牛百葉、魷魚被執法人員查扣600公斤》)。倪某配說:“在泡發這些產品時,我們不能直接接觸,必須穿上雨靴,戴上防水手套,因燒堿和雙氧水有強烈的腐蝕作用,容易燒傷身體。”倪某配與其幫工倪某輝隨后被警方控制。倪某配向警方交待說,之所以用這些原料浸泡食品,是聽行內人說這樣能將貨漂得更白,便于銷售。
倪某配從 2011年3、4月開始,租了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海鮮市場兩個門面,與妻子一起經營鴻強水產凍貨經營部,主要經營牛百葉、魷魚等。“這些貨到我門面時是干貨或冰凍貨,我要想辦法將這些貨泡發起來后再銷售出去,聽行內的生意人說只有用燒堿才能將干貨或冰凍貨泡發起來,用雙氧水才能將貨漂得更白。”隨后倪某配在西長街菜市場找到專門送燒堿和雙氧水的人供貨,還請了侄兒倪某輝一起在店內進行牛百葉、黃喉、毛肚、魷魚等水產、凍貨泡發加工及銷售生意。
倪某配的貨除了賣到長沙本地,還有周邊城市。昨日,芙蓉區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準逮捕倪某配與倪某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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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測部門介紹,工業用火堿(燒堿)屬于非法食品添加物,在衛生部公布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名單中榜上有名,而雙氧水本身有毒有害。此次查處的食品經“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檢測,結論為:“含有有毒有害物質雙氧水”的“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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