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 日前,澳新食品局發布了提案,擬禁止一氧化碳作為魚類加工助劑。該提案預計將于2013年1月中旬公布。湛江市出口水產加工企業應及早采取有效舉措,加強生產過程監管,確保出口水產品符合澳大利亞等國的法規要求。
據調查,目前除美國和墨西哥等少數國家外,歐盟、日本、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均明令禁止一氧化碳發色劑在水產品中的應用。我國也已明令禁止一氧化碳作為水產品加工助劑使用。
研究表明,一氧化碳與魚類的肌紅蛋白結合后可使肉色呈鮮艷的粉紅色,使魚肉看起來十分新鮮。但是,經過一氧化碳處理的魚類產品并不能保鮮。如果消費者食用色澤新鮮但已經變質的魚肉,可能會導致急性腸道疾病。因此,澳新食品標準局再次強調任何進口食品必須符合澳大利亞1992年進口控制法及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不允許在魚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一氧化碳作為水產加工助劑,凡經一氧化碳處理的魚類食品不允許在澳大利亞銷售。
澳大利亞是湛江市水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2011年湛江地區輸澳水產品共有9791噸,9244萬美元,出口重量和貨值同比分別增長42.3%和73.4%,出口量居湛江地區水產品出口總量的第二位。為確保湛江市對澳大利亞等國出口水產品貿易正常,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嚴格按照進口國標準法規進行生產加工,進一步完善原料采購驗收、存放、批次管理、有毒有害物質監測等質量控制措施,確保出口水產品符合輸入國的法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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