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海外媒體報道稱,日前,澳新食品局(FSANZ)發布了P1019號標準修訂提案《一氧化碳作為水產加工助劑》,擬禁止一氧化碳作為魚類加工助劑。該提案已于4月中旬進入評估程序,10月下旬完成澳新食品局的審批。如果無須復審,上述標準預計將于2013年1月中旬公布。
研究表明,一氧化碳與魚類的肌紅蛋白結合后可使肉色呈鮮艷的粉紅色,使魚肉看起來十分新鮮。但是,經過一氧化碳處理的魚類產品并不能保鮮。如果消費者食用色澤新鮮但已經變質的魚肉,可能會導致急性腸道疾病。因此,澳新食品標準局再次強調任何進口食品必須符合澳大利亞1992年進口控制法及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不允許在魚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一氧化碳作為水產加工助劑,凡經一氧化碳處理的魚類食品不允許在澳大利亞銷售。目前,包括我國和歐盟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已明令禁止一氧化碳作為水產加工助劑使用。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積極了解進口國的相關信息,根據進口國的技術要求和標準法規,提升產品質量。同時,加強過程管理,完善原料采購驗收、存放、批次管理、有毒有害物質監測等質量控制措施,確保出口產品符合輸入國的法規要求。
免責聲明:本文在于傳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觀點。本文不保證其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并未經過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數據的準確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