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為防止食用河豚魚中毒事件發生,3月20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發布告示,要求全市各地嚴禁銷售、經營河豚魚,廣大群眾切勿食用河豚魚。
據悉,河豚魚是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辦法明文規定禁止銷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專家介紹,河豚魚在春季毒性最強。食用河豚魚中毒的特點是發病急劇,一般在食后半小時至三小時內迅速發病,發病后4至6小時可發生死亡。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要求全市各地有關部門要嚴加巡查,一旦發現銷售、經營河豚魚現象,立即依法查處。各大菜市場要設立禁止銷售河豚魚的明顯標志。群眾發現有人在市場上銷售河豚魚,可以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舉報;發現有餐飲單位經營河豚魚,可以撥打96301向衛生部門舉報。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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