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產門戶網報道日前,市衛生監督所在檢查中發現:部分餐飲單位違法銷售河豚魚。衛生監督所提醒市民,目前我市尚未有獲準生產經營河豚魚的單位,市民切莫貪圖口福“冒死吃河豚”。
日前,市衛生監督所集中銷毀了一批從餐飲單位罰沒的河豚魚,共5公斤,目前對制售河豚魚的酒店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了行政處罰。
據監督人員介紹,引起食用河豚魚中毒的主要物質是河豚毒素,主要存在于河豚魚的卵巢、肝臟、腎臟、皮膚、血液及眼球中,人畜誤食后均能致死。河豚魚中毒的特點是發病急速而劇烈,潛伏期一般在10分鐘至3小時。致死時間最快在食后1.5小時。
據悉,由于含有劇毒,河豚魚屬于《食品衛生法》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應集中妥善處理。因特殊情況需進行加工食用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處理前必須先去除內臟、皮、頭等含毒部位,洗凈血污,經鹽腌曬干后安全無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廢棄物應妥善銷毀。目前,濟南市尚未有獲準生產經營河豚魚的單位。
南方漁網編輯: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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